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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5 18:52:11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激励全校学生工作者在学生的教育与管理中努力工作,积极探索学生教育和管理工作的规律,相互学习,相互促进,使我校学生工作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同时为表彰辛勤工作在学生工作岗位上的同志,经学校研究,决定在我校开展2022-2023学年优秀学生工作者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校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二级学院书记等学生工作人员(辅导员和班主任除外)。

二、评选原则

公开透明、民主公正、择优推荐

、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较强的组织观念,加强自身师德修养,以身作则,为人师表,支持学校各项工作。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于律己,团结同志,热爱关心学生,在学生教育管理岗位上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协调、管理教育能力强,能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勤奋钻研教育理论,不断增强业务能力,更新观念,大胆创新,积极探索新时期德育工作的新内容、新方法、新途径、新举措、新模式,具有较强的德育科研能力,工作业绩突出。

4.在我校从事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一年以上(含一年),学校年度绩效考核良好以上。

5.二级学院学管线考核较好。

评选名额及表彰

1.名额共5名。

2.对评选出的优秀学生工作者,学校将授予广州华立学院优秀学生工作者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三、评选程序

1.优秀学生工作者候选人填写《广州华立学院优秀学生工作者推荐表,并提交年度工作总结、总结报告PPT、个人介绍(100字左右)和2张个人照片。

2.候选人将评选材料于8月30日前送交学生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学生处邮箱:gghlxsc@163.com,学生处将组织对候选人进行评审,并报学校审批并公示,公示3天。

附件:2022-2023学年度优秀学生工作者推荐表.docx


广州华立学院 

 2022年8月25日



终审:华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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