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 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发展“十五五”规划》关于“分类发展、科教融汇、产教融合、数智变革、评价改革”的系统部署,对接《“人工智能+教育”行动计划》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6年)》首次设立“交叉学科”门类的调整方向,紧扣新质生产力发展对本科人才培养的结构性要求,落实广东省“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26—2030年)关于推动学科专业设置与区域产业发展同频共振的部署,结合《广东省普通本科高校“十四五”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及学校实际,决定开展2026年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十五五”高等教育分类卓越发展新格局,以AI+教育创新、“四新”建设(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大湾区协同发展、乡村振兴战略为牵引,将新质生产力发展、交叉学科建设、数智教育转型作为本轮质量工程项目建设的三条结构性主线。引导各单位将资源配置和工作重心持续聚焦教学和人才培养的突出问题,在专业、课程、实验实践、教学组织、教学评价等关键领域形成可检验、可推广的改革实效,积累一批具有应用型高校辨识度的教学改革经验和成果。
项目建设应把握好三个“转向”:从“单点改革”转向“系统重构”,从“文字成果导向”转向“教学实践实效导向”,从“传统课堂改良”转向“数智化教学新范式构建”。鼓励一线教师和青年教师立足岗位实际,围绕课堂教学、课程思政、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实践教学环节等开展常态化、精细化改革探索。
二、立项原则
(一)问题导向。 项目须坚持从本校、本专业和岗位实际出发,深入分析教学改革中的真问题、难问题,突出应用型特色、专业特色和校本特色。选题应紧扣广东“十五五”高等教育“冲补强”提升计划对应用型本科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新要求,瞄准影响人才培养质量的关键短板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和实践。一般项目不设统一选题,申报人可结合学科专业实际自主设计改革课题,但须明确所回应的具体教学问题及预期改进路径。
(二)原创导向。 推荐立项的项目,其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须兼具原创性和先进性,坚决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鼓励教师围绕人工智能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交叉学科课程与教学组织建设、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教学评价数字化转型等前沿方向进行适度超前探索,提出具有引领性的对策建议。对能够形成新范式、新工具、新标准的研究给予优先支持。
(三)实践导向。 项目建设应源于教学实践,成果须落地应用于本科教学实际环节。逐步降低纯研究型项目的立项比例,将教学实践实效作为检验项目建设成效的首要标准。项目须设计可观测的实践检验方案,结题时须提供学生学习成效数据、同行评价意见或用人单位反馈等实证材料,适度放宽对公开发表论文、研究报告等文字成果的硬性要求。同时,项目主持人须具备推进改革落地的教学岗位条件和团队组织能力。
(四)共享导向。 鼓励教学平台类项目有条件对外开放,使更多师生受益。倡导跨学院、跨学科、跨校联合建设,完善建设成果共享机制。凡立项建设的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成功申报省级项目立项的,按省级项目标准资助经费,不重复资助。通过成果推广、教学观摩、资源开放等方式,充分发挥项目对全校教学改革的示范引领作用。
(五)规范导向。严格落实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度,各单位须对项目申报组成员全员开展师德师风审查鉴定,存在失范问题的一律不得参与申报。严格审核申报人资质和团队参与情况,杜绝重复申报、挂名申报、虚假申报。
三、项目类型
紧密对接国家战略发展需求与广东“十五五”高等教育重点任务,重点围绕AI+教育创新、新质生产力人才培养、交叉学科教学组织建设、大湾区协同发展、乡村振兴战略五大方向,设置以下项目类型(具体选题指引见附件1《广州华立学院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立项指南》和附件2《广州华立学院教学研究改革项目推荐立项指南》):
(一)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打造智能化、开放共享的实践教学平台,强化数智化实验教学资源建设与跨专业共享机制。
(二)校企联合实验室:深化产教融合,共建技术创新实验室,探索“企业真问题进课堂、学生真项目进企业”的双向嵌入机制。
(三)科产教融合实践基地:构建“教学—科研—产业”三位一体育人平台,重点支持面向新质生产力领域和广东战略性产业集群的实践基地建设。
(四)社会实践教学基地:建立服务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的沉浸式育人区域,强化实践成果向教学资源的转化。
(五)课程教研室:推进“四新”建设和交叉学科课程改革的中枢平台,重点支持人工智能通识课程、跨学科融合课程和“项目制”课程的教学组织创新。
(六)现代产业学院:对接大湾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人才培养特区,探索校企协同制定培养方案、共建课程教材、共组教学团队的长效机制。
(七)专项人才培养计划:面向AI+领域和交叉学科方向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项目,鼓励开设人工智能交叉融合课程模块和微专业,探索复合型人才培养新路径。
(八)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推进教育教学数字化转型工程,涵盖课堂教学模式重构、教学评价改革、基层教学组织数智化转型、课程思政精细化实施等方向。重点项目选题见附件2 《广州华立学院教学研究改革项目推荐立项指南》,一般项目不设统一选题。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主持人资质
项目主持人须为我校在岗教职工,一般应具备副高级或以上职称(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主持人可放宽至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历),并具有2年及以上本科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经验。优先支持一线授课教师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申报。
主持人须熟悉本学科教学改革前沿动态和国家高等教育改革政策,具备相应的教学研究设计与改革实践推进能力。
严格落实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各单位须对申报组全员进行师德师风审查,审查结果随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二)限项与在研项目管理
项目主持人同年度仅可申报1项校级质量工程项目,可参与1项;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项校级质量工程项目。
目前有在研校级或省级质量工程项目尚未结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同类项目。
近3年来(自2023年9月1日起计算),所主持省级或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按文件要求应参加但未参加验收的,或验收结论为“不通过”“暂缓通过”的,不予立项。
(三)团队结构
校内项目团队成员原则上不超过4人(不含主持人);跨校、跨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团队成员不超过8人(不含主持人)。所有成员须具备对应研究工作的实际履职能力,杜绝挂名参与。鼓励跨学科组建团队,交叉学科类项目的团队成员应体现两个及以上学科的背景。
五、评审与立项流程
(一)学院初评与推荐。各单位组织教师申报,对本单位申报项目的政治性、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与年度重点方向的契合度以及申报人及团队资格进行审核,结合评审结果排序并在院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择优推荐至教务处。
(二)学校复评。教务处组织专家开展复审,结合项目质量、学院推荐意见和年度教改重点方向,确定拟立项项目名单。
(三)结果公示与立项。拟立项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教务处正式发文公布。
六、项目实施与结题管理
(一)实施管理。校级质量工程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自立项文件发布之日起计算。项目主持人作为第一责任人,须按申报书计划推进开题、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全流程工作,规范经费使用,留存过程性研究材料。各学院履行主体管理职责,为项目落地提供必要的场地、资源和实践平台保障。
(二)结题标准。结题以教学实践实效为核心评判标准。研究成果须落地应用于本科教学实际环节,具备完整的实践检验过程和成效数据支撑。结题材料中须包含学生评价、同行专家评价以及(适用时)用人单位评价等多元评价证据,能够体现明确的教学改进效果和示范推广价值。鼓励以课程改革方案、教学资源包、学生学习成果分析报告、AI赋能教学案例、产教协同育人案例等实践性成果作为结题依据;对公开发表论文、研究报告等文字成果的要求适度放宽。重点项目结项须在实践成效的基础上形成高质量的研究总结。
七、时间节点与材料报送
(一)学院推荐与材料报送。各单位完成组织申报、院内评审和公示后,于2026年11月16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广州华立学院校级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3)及申报书(附件4)的电子版、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115。
(二) 联系人:马会燕老师。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对标“十五五”开局部署。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质量工程项目在“十五五”本科教学提质中的抓手作用,结合新质生产力发展、交叉学科建设、数智教育转型等重点方向,动员一线教师和青年教师围绕真问题申报,严把质量关。
(二)严格审核,杜绝申报乱象。各学院须逐项审核主持人资质、团队成员实际参与情况和项目内容重复性,重点防范重复申报、挂名申报和虚假申报。师德师风审查结果须有明确结论。
(三)聚焦实效,突出应用型改革特色。申报项目应立足教学痛点,突出数字化、交叉化、实战化改革特色,杜绝空泛化、同质化研究。项目设计须回答“改什么、怎么改、如何检验改的效果”三个问题,切实提升项目建设对本科人才培养的实际贡献度。
附件:
3.
广州华立学院校级教学研究改革与质量工程建设项目推荐汇总表
广州华立学院教务处
2026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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