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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新华网优秀课程思政教学案例征集上线活动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7 14:57:5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单位、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发挥课程育人功能,推进课程思政建设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以《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附件1)和《广州华立学院课程思政建设方案》(院教字〔2024〕16号)(附件2)为指导,携手新华网共同举办我校优秀课程思政教学案例征集上线活动,推动形成一批优秀课程思政课程与优秀案例,进一步丰富我校课程思政建设资源,推动优质课程思政数字资源共建共享。现计划征集上线课程思政优秀教学案例,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活动安排

申报主体

1.所有面向我校本科学生开设的课程及任课教师均可参与。

2.请已是省级、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示范课堂、优秀案例及课题的负责人或团队成员(名单详见附件3),按要求参与本次课程思政教学案例征集上线活动申报。

3.同一门课程不能重复上线。

4.有意愿申报教师需填写《高校课程思政案例课申报表》(附件4)。

(二)展播

推荐优秀课程思政案例上线至新华思政全国高校课程思政教学资源服务平台示范课程栏目进行展播。

(三)上线建设内容

教师需先填写课程教学设计(附件6),新华网将为每门申报上线课程提供课程思政专家指导课程教学设计,安排技术人员协助制作1个授课教学视频和1个教学说课视频及其他相关资料。

 

二、上线规范

(一)权利许可

我校已许可新华网享有申报案例课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授权新华网通过网络传播的形式将申报案例课进行展示。申报课程经基层教学组织、学院推荐后,一经报送,默认为授权新华网对案例的展示授权。

(二)版权问题

申报人保证对申报案例课有全部知识产权;保证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肖像权、隐私权、商业秘密及其他合法权益的情形;保证课程内容无政治性、科学性错误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保证内容具有独创性,引用他人作品已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保证引文准确,使用他人作品已取得许可并按权利人的要求指明了出处。

(三)课程内容及素材的使用

申报的教学案例所有相关资料中,视频及图片不含有商业性质的logo;已知出处资料,须获得授权后转载使用;未知出处的须标注“仅供教学使用”字样。使用的PPT课件的母板、背景不含有商业性质的标签、元素、水印及logo,PPT课件中所用的图片中水印和logo,也需同步处理。

 

三、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各二级学院组织教师积极申报,申报材料由学院(部门)整体报送,于2025年10月31日前将填写《高校课程思政案例课申报表》(附件4)和《广州华立学院优秀课程思政教学案例征集上线推荐汇总表》(附件5)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交教务处115办公室熊莹莹,于11月10日前将教学设计(附件6)纸质版和电子版交教务处115办公室冯婉雯。同一个教学案例相关资料汇总至同一文件夹内,文件夹以“课程名称-教师姓名”命名。

联系人:冯婉雯;联系电话:020-31362194

 

附件:

1.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

2.广州华立学院课程思政建设方案(院教字〔2024〕16号)

3.省校课程思政项目一览表

4.高校课程思政案例课申报表

5.广州华立学院优秀课程思政教学案例征集上线推荐汇总表

6.教学设计模板

相关附件.zip

 

广州华立学院教务处

2025年10月27日


终审:华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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