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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31 15:24:3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单位、各部门:

为更好推进和凝练一流课程建设成果,保证建设质量,学校决定开展校级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验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验收范围

1.学校立项的2021年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线上、线下以及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详见附件1)。

2.2023年度中期检查评审结果为“暂缓通过”的课程暂不参与验收。

3.如不能按期参加结题,需填写《项目结题延期申请书》(详见附件2,一式两份),延期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1年。

4.已获批省级及以上一流本科课程项目的,学校直接认定为通过结题验收,无需参与此次验收。

二、验收条件

1.符合“两性一度”的“金课”建设标准,即课程具有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课程建设效果及课堂应用情况具有明显的先进性、示范性和创造性。

2.各课程对照课程申报书填写《校级一流本科课程验收表》(详见附件3),并提供相应附件材料。

3.参加验收的课程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运行和完善,取得实质性改革成效;线上一流课程须在全国性公开课程平台面向高校和社会学习者开放,且 2021 年 9 月 1 日以来,至少有 2 个学期在正常讲授,且后续专业教学计划中,该课程仍将稳定开设。

三、验收程序

 1. 个人申请。课程负责人填写《校级一流本科课程验收表》(附件3)、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 各二级教学单位应组织验收。先审核结题材料,再组织专家评审,达到验收水平后推荐到学校进行验收,于6月30日前将结题材料的电子版、纸质版交给教务处郭苑钤老师。

 3.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


附件1.学校立项的2021年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

附件2.项目结题延期申请书

附件3.校级一流本科课程验收表

 

广州华立学院

2024年5月31日

 附件下载

校级一流本科课程结题验收(附件).zip



终审:华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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