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州华立学院专业负责人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本科专业建设,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24年专业负责人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范围
学校所设所有本科专业。
二、申报要求
原则上参照《广州华立学院专业负责人选拔及管理办法(试行)》(广州华立院教字〔2024〕32号)文件要求执行。
三、遴选程序
(一)个人申请
有意向的教师向学院(部)提交《广州华立学院专业负责人申请表》。
(二)学院(部)推荐
学院(部)选拔领导小组综合考虑申报教师条件,推荐拟任人选报送至教务处。
(三)资格审查
教务处专业负责人选拔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人选情况进行审查。
(四)任前公示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对推荐人选及申报材料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对拟任专业负责人人选进行公示。
(五)学校批准
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公布专业负责人人选。
四、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部)于5月10日前,将《广州华立学院专业负责人申请表》(附件2)、《广州华立学院专业负责人推荐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综合楼115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至教务处岳靓。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专业负责人遴选工作,统筹考虑专业发展需要,精心组织,广泛发动,认真审查,公平推荐。
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联系人:岳靓;联系电话:020-31362194,联系地点:综合楼115办公室。
教务处
2024年5月8日
附件1:院教字〔2024〕32号关于印发《广州华立学院专业负责人选拔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终审:华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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