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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管理

关于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 教学任务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30 09:50:49 浏览次数: 【字体:

各教学单位:

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制定与安排已全面开始。请各开课单位通过教务系统做好教学任务安排。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量标准与要求:

各类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州华立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的通知》(院教字【2025】67号)中相关规定执行(计系数),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根据工作量标准优先排满各类教师最低教学工作量,确保符合本科教学合格评估要求。

各类教师教学工作量标准详见文件规定,安排教学任务时需注意以下几种情况:

(一)新入职专任教师在第一学年内(受聘当学期开始的两个学期)课程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学时/学年;

(二)脱产、半脱产攻读学位(读硕、读博)、进修的在职教师,近3个学期课程教学额定标准为64学时/学年(年度)(3学期需完成96学时)。不脱产攻读学位(读硕、读博)、进修的在职教师,教学工作量额定标准与专任教师相等。

(三)长期休病假的教师,近3个学期课程教学额定标准为64学时/学年(年度)(3学期需完成96学时),休产假教师参照此工作量标准。

(四)一人兼任多项教学管理职务的,可按岗位最低额定教学工作量认定。

各开课单位须坚持教学中心地位,统筹安排与落实好各门课程教学任务。特别是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未按文件要求排满课程教学工作量的教师,应优先安排补足。

任课教师应服从学校及二级学院教学任务安排,保障课程教学任务落实。对于未达到教学工作量标准的教师,应积极通过开设通识选修课、微专业课程等补足教学工作量。

二、教学任务落实

(一)各教学单位应做好统筹规划,合理分配教学任务,确保教学安排全面落实到位。具体排课要求按《2025-2026-2学期排课要求》执行。

(二)课程教学周为第1-18周,考试周为第19-20周。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及学校特定不排课日期不予排课。各开课单位须严格按照此周期进行课编排,确保课堂教学、实践环节、考试考核等各教学环节有序衔接。

(三)人才培养方案设定的通识课程原则上按两个或以上自然班合班授课。外语类专业所有专业课程,其它专业类大学英语课、体育课按自然班授课。学科基础课程、专业教育课程根据班级规模可按自然班上课。

(四)课程由开课学院负责课程的排课、教师安排及日常教学管理。各教学单位应加强沟通协作,确保跨学院课程的顺利安排与实施。

三、时间安排:

(一)1月5日前二级学院最少上报一门挂牌课程。

(二)二级学院应统筹安排通识选修课(公选),并于1月16日前将2025-2026-2学期的通识选修课(公选)报教务处谢炳金老师,教学大纲发熊莹莹老师。

(三)各开课单位应在1月18日前完成下学期教学任务安排。

(四)二级学院完成排课后,检查排课情况并提供附有学院领导签字学院盖章的排课自查报告纸质版和附件2电子版,于1月25日前交教务处谢炳金老师,报告要能够体现学院排课总体情况,突出重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 人事处提供的排课名单是否都已排课;

2. 各类教师课程教学工作量(学年)是否达到《关于印发<广州华立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修订)>的通知》(院教字【2025】67号)中规定的标准;

3. 对照人培课程检查情况,是否有漏排错排;

4. 课表是否平衡、合理、无时间冲突。

教学任务的安排与落实是人才培养方案执行的关键环节,各类教师教学工作量是否满足最低工作量标准,关系到2026年学校合格评估教师的认定,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并认真落实好相关工作。如因教学单位未按要求落实好教学任务安排各环节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学校相关制度处理

 

附件1: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排课要求.

附件2:教师学年课程及教学工作量明细表


 

广州华立学院教务处

2025年12月29日


终审: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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