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6年度励志典型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计算机工程学院
关于做好2026年度励志典型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计算机工程学院全体学生:
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华立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院学字〔2026〕7号)相关规定,为充分发挥学生资助工作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生榜样引领作用,现就开展2026年励志典型奖学金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申请条件和奖励标准
(一)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良信用记录;
4.作风优良,生活简朴;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按时缴纳学费或办理缓交学费。
(二)专项申请条件
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在校期间曾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或国家助学贷款等国家资助的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评选学生需在现场做个人汇报展示PPT(时长控制在5-8分钟)
时间地点:6月9日上午9:30,4-806
(三)奖励标准
励志典型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 2000 元,同时为获奖人员颁发荣誉证书。
2,评审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和程序开展工作,全程公开透明,接受全院师生监督。
(二)优中选优原则。重点考察学生的励志事迹和成长经历,优先推荐在逆境中自强不息、取得突出成绩或作出突出贡献的学生。
(三)事迹导向原则。突出典型性和感染力,注重挖掘真实感人、可学可鉴的励志故事,避免单纯以学业成绩或获奖数量作为唯一评审标准。
3,申请条件和奖励标准
(一)提交材料(相关材料于6月5日17:30前交至各自辅导员)
《广州华立学院励志典型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加盖学院公章,个人事迹部分:字数1500-2000字,要求主题突出、语言流畅、真实生动,以一个核心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故事性叙述,避免写成全面总结式汇报)
学生个人介绍、高清生活照及事迹相关图片素材6-10张(电子版,单张图片大小不低于2MB,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学生个人汇报展示PPT(电子版1份,时长控制在5-8分钟)
学生获奖证书、学术成果、社会实践证明等佐证材料扫描件(电子版,按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从高到低顺序命名,格式示例:“01.国家级-国家奖学金荣誉证书”,所有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校区-学院-姓名")
(二)材料撰写要求
申报材料要突出“励志”主题,聚焦学生克服困难、自强不息的成长历程和感人事迹,注重细节描写和情感表达,增强感染力和说服力。审批表中的“获得荣誉和奖励”栏须按奖项级别从高到低依次列出,注明获奖时间、奖项名称和颁发单位。
(三)获得励志典型奖学金的学生,如有弄虚作假、违纪违法等行为,学校将撤销其荣誉称号,追回已发放的奖学金,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附件
附件3:2026年励志典型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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