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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22 21:38: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校风和学风建设,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并充分发挥榜样引领作用,根据学校《开展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院 2026届毕业生(含信息专业学生)

 

 二、申请资格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每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年级专业或班级前50%;

 

(五)积极参加学生工作、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奉献、责任感强、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一定影响力,师生评价较高;(六)按时缴费注册或办理缓交手续。

 

三、 申请条件

 

(一)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积极就业,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服务计划 ”等国家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

 

(二)响应国家号召,积极报名参加大学生征兵入伍,自愿献身国防事业;

 

(三)被录取为硕士研究生;

 

(四)认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及毕业答辩,被评为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五)实习期间表现突出,被评为优秀实习生(实习成绩为优秀不一定是优秀实习生);

 

(六)学习勤奋,成绩优秀,人文社科类专业历年平均学分绩点在 3.0 以上,理工类专业历年平均学分绩点在 2.8 以上;

 

(七)在校期间获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

 

(八)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获优秀干部奖;

 

(九)学术研究成绩显著,在正式学术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获得发明专利等;

 

(十)积极参加学术、创新创业及文体竞赛或教科研项目并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

 

(十一)其他表现优秀情况(见评分细则)。

 

四、评选办法及流程

 

(一)个人提出申请。班级评审小组对参评优秀毕业生进行评选,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24日(星期日)前将申报材料以班级为单位命名发至指定邮箱1479680301@qq.com(具体按各班级群通知为准)进行初审。

 

(二)学院评选及公示。学院成立评审小组,按应届毕业生人数3%的比例和评分细则进行择优评选。学院评选出优秀毕业生初审名单进行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处进行审批。

 

(三)学校复审及公示。学生处对学院报送的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及其推荐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名单进行5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优秀毕业生名单并发放奖励金。

 

五、申报材料

 

(1)附件1:2026届优秀毕业生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附件2:2026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3)附件3:优秀毕业生评选评分细则

 

(4)成绩单(二级学院统一打印盖章)

 

(5)个人介绍材料(介绍事迹等,500字以上)

 

(6)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扫描件

 

(7)工作或学习生活照2-3张(其中1张为大一寸蓝底证件照)

 

(8)个人介绍短视频(录制时使用横屏模式16:9、背景简洁、确保画面和声音清晰)

 

(9)志愿时长证明

 

六、班级参评人数

 

每个班级可以参评1-3人,原则上每个班级申报不能报超过3个人,如特殊情况需要写情况说明详细阐述原因,学院评审小组进行审核。

 

  七、奖励与管理

 

(一) 奖励标准:学校颁发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并发放奖励金 1000 元/人;

 

(二) 学校在毕业典礼时对优秀毕业生进行集体表彰,评优材料归入学生本人档案;

 

(三) 已经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若有下列情形之一,撤销其荣誉称号和奖励: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规校纪;

 

2、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数据不真实,有弄虚作假的;

 

3、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

优秀毕业生评选材料.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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