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制造学院关于 2026‑2027 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公示
全院师生: 根据《关于做好2026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广州华立院学字〔2026〕17号) 等文件精神,我院积极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经过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二级学院核定工作小组初审等程序,现将 2026‑2027 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院级初审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21 日20:00至 9 月 24 日19:59,共计 3 个工作日。
二、公示内容
本次公示内容包括学院初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具体名单如下表,排名不分先后:
三、注意事项
公示期间,学生可以联系辅导员查阅自己提交的材料,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院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反映情况时请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有具体事实;匿名将不予受理。
受理地点:6-1006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 8:00‑12:00,下午 2:00‑6:00
联系电话:0750‑6232962,周老师
电子信箱:1479680301@qq.com
四、其他说明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平的原则,确保每一名学生都了解认定工作的程序、标准和要求。
(二)学院核定工作小组在初审过程中,严格依照职权对班级评议小组提出的名单进行审核,确保认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三)公示结束后,学院将报送学生资助中心再次审核确认,认定等级以学校结果为准。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将作为学校贯彻落实政府各项资助政策和实施学校资助措施的主要参考因素。
智能制造学院
2026 年 9 月 21 日
初审:周贤贵
复审:肖汇
终审:唐巍
终审:智能制造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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