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制造学院开展2026 届优秀毕业生 评选活动的通知
智能制造学院开展2026 届优秀毕业生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班级:
为进一步加强校风和学风建设,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并充分发挥榜样引领作用,根据学校《开展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全院 2026届毕业生(含信息专业学生)
二、申请资格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每学年综合测评排名在年级专业或班级前50%;
(五)积极参加学生工作、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乐于奉献、责任感强、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一定影响力,师生评价较高;
(六)按时缴费注册或办理缓交手续。
三、 申请条件
(一)具有正确的就业观与择业观,积极就业,参加“三支一扶”、“志愿服务西部服务计划 ”等国家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
(二)响应国家号召,积极报名参加大学生征兵入伍,自愿献身国防事业;
(三)被录取为硕士研究生;
(四)认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及毕业答辩,被评为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五)实习期间表现突出,被评为优秀实习生(实习成绩为优秀不一定是优秀实习生);
(六)学习勤奋,成绩优秀,人文社科类专业历年平均学分绩点在 3.0 以上,理工类专业历年平均学分绩点在 2.8 以上;
(七)在校期间获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
(八)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获优秀干部奖;
(九)学术研究成绩显著,在正式学术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获得发明专利等;
(十)积极参加学术、创新创业及文体竞赛或教科研项目并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
(十一)其他表现优秀情况(见评分细则)。
四、评选办法及流程
(一)个人提出申请。班级评审小组对参评优秀毕业生进行评选,并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24日(星期日)前将申报材料以班级为单位命名发至指定邮箱(1479680301@qq.com)进行初审。
(二)学院评选及公示。学院成立评审小组,按应届毕业生人数3%的比例和评分细则进行择优评选。学院评选出优秀毕业生初审名单进行3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处进行审批。
(三)学校复审及公示。学生处对学院报送的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及其推荐材料进行复审。复审名单进行5天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优秀毕业生名单并发放奖励金。
五、申报材料
(1)附件1:2026届优秀毕业生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附件2:2026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3)附件3:优秀毕业生评选评分细则
(4)成绩单(二级学院统一打印盖章)
(5)个人介绍材料(介绍事迹等,500字以上)
(6)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扫描件
(7)工作或学习生活照2-3张(其中1张为大一寸
蓝底证件照)
(8)个人介绍短视频(录制时使用横屏模式16:9、背景简洁、确保画面和声音清晰)
(9)志愿时长证明
六、班级参评人数
每个班级可以参评1-3人,原则上每个班级申报不能报超过3个人,如特殊情况需要写情况说明详细阐述原因,学院评审小组进行审核。
七、奖励与管理
(一) 奖励标准:学校颁发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并发放奖励金 1000 元/人;
(二) 学校在毕业典礼时对优秀毕业生进行集体表彰,评优材料归入学生本人档案;
(三) 已经被评为优秀毕业生的,若有下列情形之一,撤销其荣誉称号和奖励:
1、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规校纪;
2、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数据不真实,有弄虚作假的;
3、不能按时取得毕业证或学位证。
附件1:2026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
附件2:2026届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附件3:智能制造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评分细则
附件4:2026届优秀毕业生申请材料整理模板
广州华立学院智能制造学院
202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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