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决定举办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下简称大艺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向美而行 ,逐梦未来 。
二、展演项目
分为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艺术实践工作坊和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4大类。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5个类别,分为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设计、影视6个类别。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科技、艺术与校园、艺术与生活、艺术与乡村4个主题。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和教学改革案例2个类别。
三 、参加人员
艺术表演类、艺术作品类、艺术实践工作坊的参加人员为全国普通高校全日制在籍学生(含本专科生、研究生)。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参加对象为高校、教育行政部门、科研院所等单位和个人。
四、奖励办法
设优秀组织奖,艺术表演奖、个人专项奖、灼华奖(原“优秀创作奖”),艺术作品奖,艺术实践工作坊奖,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奖,指导教师奖。
五、 报送方式
统一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校团委,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
六、 教育部有权将获奖项目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等展示,或在中外人文交流以及展览、宣传等相关活动中使用,作者享有署名权。
附件:
1. 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
2. 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实践工作坊的相关要求
3. 全国第八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成果的相关要求
终审:团委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