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全国“两红两优”评选表彰申报推选的通知
各二级团总支:
团中央已全面启动2026年度全国“两红两优”申报评选工作,根据《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广东省有关推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简称全国“两红两优”)是共青团中央设立的分别授予县级团委和基层团组织、团员、团干部的团内最高荣誉,每年集中开展一次。评选表彰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关于评比表彰工作的要求和团内有关规章,按照《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的参评资格、评选标准、基本程序等规定组织实施,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基层一线、坚持优中选优、加强跟踪管理,提高表彰质量,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二、有关要求
为进一步聚焦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各地各单位工作实际,今年在分配给各地各单位的申报名额中统一设置“综合”和“专项工作”名额。“综合”类名额对领域类别不作要求。“专项工作”重点突出助力“百千万工程”和绿美广东生态建设领域,重点关注新兴领域、西部计划志愿者和12355志愿者等青年组织和群体。“专项工作”类别的名额分配、资格审核与推荐把关由团省委相关业务部门负责。
其中,考虑到省委中心工作,设立助力“百千万工程”类别,指在参与广东青年下乡返乡兴乡助力“百千万工程”三年行动和“绿美广东青年先行”青少年绿美志愿行动中的优秀集体和个人,由团省委青年发展部统筹;考虑到新兴领域“两个覆盖”集中攻坚工作,设立“新兴领域”类别,指新兴领域优秀团组织,由团省委基层组织建设部统筹,新就业群体中优秀个人,由团省委权益与社会工作部统筹;考虑到青年志愿服务是共青团实践育人的重要载体,设立“志愿者”类别,指12355青少年服务台志愿者和西部计划广东地方项目志愿者、常态化从事共青团工作的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青年社会组织负责人中的优秀个人,由权益与社会工作部、省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负责。
原则上按照团组织关系隶属进行推报,同一单位不得多头申报,申报团组织与本级团员、团干部和下一级团组织不得同时参评。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参评资格条件详见《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表彰工作办法》第二章要求。
三、组织实施
(一)申请。个人可依据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参评资格条件,组织负责人可依据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参评资格条件自愿填写表彰申请材料,提交至二级学院团总支处。
(二)初审考察。二级学院团总支依据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考察,每一类别可择优推荐1名申请人/组织至校团委。
(三)组织评选。校团委组织相关部门开会,依据申请材料讨论,评选确定拟推报人选。
(四)公示。校团委在团委官网上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申报材料上报至团省委。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申请人应在2026年2月18日前将申请材料(详见附件)交至二级学院团总支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二级学院团总支书记应在2026年2月20日前将推荐材料交到校团委黄婧园企业微信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共青团广州华立学院委员会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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