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重要思想的指示精神,动员引领广大青年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挺膺担当,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中国青基会”)组织开展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通过对自立自强、创新创业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青年个人及团体提供资金支持,助力其坚定理想信念、涵养进取精神。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工作内容
2025年“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拟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兵团的高校(含民办、高职)中推选在读学生及学校科创团体提供资助支持。
其中,我校获1个“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项目推荐名额,资助标准2000元/人。
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个人项目资助对象推选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3、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优先推荐家庭经济条件较弱学生;
4、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等方面具有典型事迹;
5、在社会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大学生群体中具有榜样作用。
三、推选程序
本次推选采用个人自愿申请,二级学院团总支初步审核、考察并择优推荐一人至校团委,校团委组织相关部门开会评选确定推荐人选。
四、申报材料及时间
申请人2025年12月20日23:59前将填写的《2025“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公益活动申请表》(见附件)电子版交到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书记处。
二级学院团总支书记2025年12月22日12:00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交到团委黄婧园处,二级学院团总支推荐至校团委的人选将自动获“广州华立学院大学生自强之星”荣誉称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推荐。
共青团广州华立学院委员会
2025年12月18日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