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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关于李子晔同学拟作自动退学公告

来源:商学院 发布时间:2025-12-19 17:02:09 浏览次数: 【字体:

李子晔,男,学号5112214020106系商学院2022级财务管理专业1班学生该生因不适应大学生活,在人际交往与课程学习方面存在较大压力,并萌生个人创业意愿,于2024年6月6日在家长陪同下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限为一年。

休学期满后,该生未按规定时间返校办理复学或继续休学手续。2025年9月3日,该生主动联系辅导员,提出退学意向。辅导员多次与其进行沟通劝导,但其退学意愿坚决。随后,辅导员与家长联系,家长表示尊重学生个人选择。

因该生长期身在外地,虽经辅导员多次提醒,均未明确返校办理退学手续的具体安排。2025年10月20日,辅导员通过电话和微信再次向学生及家长明确告知:须于2025年10月30日前办理退学手续,逾期将按学籍清退处理。学生本人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返校,同意接受学籍清退处理,家长亦表示知悉且无异议。

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条(二)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以及《广州华立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一章第五十二条(“在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学校复查不合格的,应予以自动退学”之规定,经学院研究,学院对李子晔同学拟作自动退学处理。

如学生对上述处理决定有异议,可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诉材料。逾期未提出申诉的,视为同意本处理决定。

学院联系电话:020-82910430

商学院办公室:5-802

广州华立学院学院

202512月19


终审: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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