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李林涛旷工处理决定的公示
关于对李林涛旷工处理决定的公示
为严肃学校纪律,加强校风校纪管理,现对人事处李林涛旷工处理决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2日。
李林涛自2026年1月27日起至今,未能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已连续旷工达四个工作日。期间,人事处多次尝试通过电话、微信、企微、短信等方式与其联系,并于2026年1月29日通过企微、微信、邮箱、邮寄等方式向其发送书面限期返岗通知书,均未获其本人回应或有效说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规定、《广州华立学院教职工考勤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四款及第五款的规定以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第七条第二款、第八条第四款第六项约定,经听取工会表决意见,并由学校校长办公会认真研究与讨论,认为李林涛连续旷工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 一致决定对李林涛作出旷工处理,并依法依规解除与李林涛的劳动关系。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纪委办公室提出。
纪委办公室联系人:董玉悦
联系电话:020-82902033
联系邮箱:hljjxf@hualixy.edu.cn
广州华立学院人事处
2026年1月30日
终审:广州华立学院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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