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广东省评价科学研究会科研项目组织申报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评价科学研究会《关于开展2026年度广东省评价科学研究会科研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2026年度第一批广东省评价科学研究会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为做好我校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资助额度
本年度课题分为立项资助课题和立项不资助课题两类,择优立项、规范管理。
(一)立项资助课题。重点项目拟立10项,资助额度为每项8000—10000元;一般项目拟立20项,资助额度为每项5000—8000元。
(二)立项不资助课题。立项不资助项目拟立30项。
二、参考选题方向
申报人可围绕新时代评价科学理论体系与方法创新、高质量发展背景下政府绩效评价、营商环境评价、社会信用评价、教育专项评价、科技专项评价、人才专项评价、生态专项评价、数字化智能化评价技术与工具开发应用、粤港澳大湾区协同发展评价与比较、行业与区域评价结果运用及治理效能提升、“三评(评价、评估、评审)”工作中的相关问题等方向开展研究,也可结合评价科学领域理论研究、实践应用和决策咨询需要自拟选题。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无学术不端与科研失信记录。
(二)申报人须为广东省评价科学研究会单位会员或个人会员,具有独立研究能力和相关研究基础,保证申请信息真实、准确,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无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三)课题负责人同期只能申报1项广东省评价科学研究会课题。在研本会课题未结项者不得申报本批课题。
(四)课题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学位,或在科研管理岗位一线连续工作3年及以上。
四、课题管理与结项要求
课题研究期限为1年。立项课题须签订《课题任务书》,明确研究内容、成果形式、进度安排与考核指标。资助经费须按财务制度管理,专款专用,接受审计与监督。
课题组应在课题到期前一个月向广东省评价科学研究会秘书处提交结项材料,结项材料包括《结项申请书》、论文或研究报告,并需附查重报告。资助课题须在《评价科学研究》上发表1篇论文,或提交1篇不少于2万字的研究报告;不资助课题须在《评价科学研究》上发表1篇论文,或提交1篇不少于10000字的研究报告。公开发表的成果须注明“2026年度广东省评价科学研究会课题”。立项不资助课题申请结项时,结项评审费由课题组承担。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有意申报的教师认真阅读申报通知要求,按要求填写《科研项目申报书》,并于2026年7月6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提交至科研处。
申报通知:https://mp.weixin.qq.com/s/D73oXz8NuofpOjNV4t4fOw
科研处
202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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