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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

2026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组织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13 09:43:0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司函〔2026〕29号)要求,2026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启动。为做好我校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本次申报除专项任务项目外,不设课题指南,设重点研究方向。申请人应聚焦加快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这一任务,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将有组织科研和自主探索相结合,鼓励采取学科交叉融合的方式,围绕相关重点方向开展深入研究。申请人应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自主凝练研究课题,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重点研究方向包括:

  (一)党的创新理论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

  (二)中国式现代化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

  (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研究;

  (四)哲学社会科学普及和国际传播研究;

  (五)新兴学科领域前沿问题研究;

  (六)学科基础理论和基本问题研究。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项目类别研究期限资助额度
规划基金项目3年不超过10万元
青年基金项目3年不超过8万元
专项任务项目以专项通知为准以专项通知为准

  本次继续设立西部和边疆地区项目、新疆项目、西藏项目。专项任务项目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专项、高校辅导员研究专项,具体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使用和管理。申请人应根据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

三、申报范围

  本次项目申报范围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共党史党建学、纪检监察学、公安学、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民族学、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艺术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学、信息资源管理、国家安全学、设计学、区域国别学。

四、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高校教师,能够实际承担、组织研究工作。

  (二)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三)规划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或博士学位。

  (四)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6年7月12日以后出生。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 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 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 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4. 2026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

  5. 连续两年,即2024、2025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五、我校申报安排

工作事项时间安排工作要求
申请人系统填报7月8日17:00前申请人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下载并填写《申请评审书》,按要求完成网上填报和材料上传。
二级单位审核推荐7月10日12:00前各单位对申请人资格、申报条件、限项要求、选题质量、意识形态、学术规范、匿名评审要求等进行初审,并择优推荐。
材料修改完善7月10日—7月11日申请人根据所在单位和科研处审核意见修改完善申报材料,重点检查《申请评审书》B表匿名信息。
学校审核报送7月12日17:00前科研处完成学校层面形式审查、系统审核和推荐报送。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申报单位审核截止2026年7月18日以教育部系统要求为准。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项目申报组织工作,按照学校时间安排做好动员、遴选、审核和推荐。申请人未在校内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提交,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且未按时修改完善的,原则上不予推荐。

六、材料提交要求

  (一)本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

  (二)申请人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照填表要求填写后通过申报系统上传。

  (三)本次申报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四)各二级单位应于2026年7月10日12:00前完成本单位申报材料初审,并将本单位申报汇总表填写至钉钉表格。

  (五)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现申请人姓名、所在学校等相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六)申请人应认真阅读申报通知、申请评审书填表说明及常见问题释疑,结合以往立项情况凝练选题,避免重复申报,切实提高申报质量。

  (七)申请人应如实填报申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将取消三年申报和立项资格。

七、工作要求

  各单位应切实承担申报组织和审核责任,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严格对照申报条件、限项要求、匿名评审要求和材料规范进行审核。请各单位科学合理组织推荐,重点审核申请人资格、项目类别、学科门类、研究方向、课题组成员信息、经费预算、前期成果、B表匿名信息等内容,确保申报工作规范有序。

八、原通知链接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

科研处
2026年6月13日


终审: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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