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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

2026年广东省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组织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31 09:45:5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的通知》要求,为加强高校科研创新能力建设,强化有组织科研,更好服务科技创新战略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我校2026年度广东省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申报类别包括:

  (一)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

  (二)广东省普通高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三)广东省普通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

  (四)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五)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新型智库;

  (六)广东省普通高校创新团队项目;

  (七)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领域项目;

  (八)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创新项目;

  (九)广东省普通高校青年创新人才项目。

  其中,科研平台、创新团队项目、重点领域项目按照学校推荐和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方式择优立项;特色创新项目和青年创新人才项目按照学校自主组织专家评审并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方式立项。

二、我校申报限额

  我校按“其他本科高校”限额执行,具体如下:

申报类别我校限额
高校重点实验室、高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每类平台申报不超过1项,每校申报总数不超过2项
高校特色新型智库申报不超过1项
高校创新团队项目申报不超过2项
高校重点领域项目申报不超过8项
高校特色创新项目、高校青年创新人才项目申报总数不超过8项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须为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所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二)每个负责人限报1项平台或项目,且只能申报其中一类。承担省教育厅项目尚未完成结题者,不得申报新项目。每人同时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3项。同一课题或平台已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

  (三)申报重点领域项目的申请人须具有高级职称,项目组应由3名及以上具备申请条件的人员组成,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四)申报特色创新项目的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五)申报青年创新人才项目的申请人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即199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副高及以下职称,且未获得过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资助;课题组成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即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六)生命科学、医学、人工智能等涉及科技伦理的项目,须通过科技伦理审查,并将审查批准批件作为附件材料上传系统。哲学社会科学类平台和项目须严把政治关、导向关、质量关。

  (七)申报人应认真研读省教育厅通知及申报指南,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无知识产权争议,不存在学术不端、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问题。

四、申报安排

事项时间安排
申报系统开放时间2026年6月9日9:00至7月8日17:00
校内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6月29日17:00前
学校审核、公示及推荐2026年6月30日至7月8日
省教育厅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7月15日前

  请各单位、各部门高度重视本次申报工作,结合学科专业建设、科研平台培育、团队建设和教师科研发展实际,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因本次申报实行限额推荐,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资格审核、专家评审和择优推荐。

五、材料提交要求

  请申报人于校内截止时间前完成系统填报,经二级学院审核后将以下材料发送至科研处:

  (一)项目或平台申报书,PDF电子版(命名:学院+姓名+项目名称)和纸质版(一式两份);

  (二)《2026年广东高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申报汇总表》(学院科研秘书填钉钉群汇总表即可)。

  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s://gdjyky.gds.edu.cn。申报书不随文下发,请申报人自行登录广东省教育厅科研处数字科研服务平台下载。

六、其他事项

  (一)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核申报资格、研究基础、项目内容、材料完整性、经费支持情况及意识形态、科研诚信、科技伦理等内容。

  (二)申报材料经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方可通过学校推荐上报。逾期未提交、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校不予受理。

  (三)申报过程中如遇系统技术问题,可在申报系统首页下方扫描“易普客服”二维码进入在线技术服务咨询,或致电400-800-1636咨询。技术服务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3:30—18:00。


                           科研处
                         2026年5月31日

联系人:李惠民,联系电话:020-82901189


终审: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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