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粤基金函字〔2026〕16号)要求,2026年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第一批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为做好我校项目组织申报、形式审查和推荐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本次组织申报的项目为2026年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第一批项目,主要包括:
202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
2026年度省市联合基金,包括粤穗联合基金、粤莞联合基金、粤惠联合基金、粤江联合基金、南沙联合基金;
2026年度第一批企业联合基金(公共卫生与医药健康领域),包括迈瑞医疗联合基金、智能医学影像融合创新联合基金;
2026年度行业联合基金,包括气象联合基金、地质联合基金、水利联合基金。
各类项目具体申报条件、资助方向、研究内容和材料要求,以广东省科技厅发布的申报指南及附件为准。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官方通知及相应项目申报指南,确认本人符合申报条件后方可申报。
(二)每位申请人2026年只限提交1项省基金项目申请,包括省自然科学基金、省市联合基金、企业联合基金、行业联合基金,且第一批和第二批项目合并计算。申请人申请和在研主持的省基金项目总数限2项。
(三)申请人在研主持的省科技计划项目达到3项及以上,或逾期一年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达到1项及以上的,不得申报。已提交2项2026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申请的,不得申报。
(四)申请人应严格遵守科研诚信、科技伦理、科技安全和项目管理有关规定,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准确。严禁冒名申报、抄袭剽窃、弄虚作假、重复申报或将已获财政性资金资助的研究内容重复提出申请。
(五)如项目涉及科技伦理、科技安全、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相关问题,应按要求提供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或相关证明材料。
(六)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过程中如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辅助跟踪研究动态、整理参考文献等,应对相关内容进行人工核实,并按规定如实声明和标识。不得使用由生成式人工智能直接生成的申请书,不得使用未经核实的生成内容。
三、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实行网上无纸化申报。申请人须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按系统要求填写项目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经学校审核后按流程推荐报送。
项目执行起始时间按官方通知要求填写:
202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2027年1月1日;
2026年度省市联合基金:2026年12月1日;
2026年度第一批企业联合基金:2026年12月1日;
2026年度行业联合基金:2026年12月1日。
项目终止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要求填写。
四、学校受理时间
为保证学校资格审查、形式审查、材料修改和系统推荐工作顺利完成,我校申报截止时间比官方系统推荐截止时间提前一周。请各申请人务必在以下学校截止时间前完成学院审核并系统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 项目类别 | 官方网上填报及依托单位推荐时间 | 学校受理截止时间 |
|---|---|---|
| 202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 | 2026年5月15日—6月10日17:00 | 2026年6月3日17:00 |
| 2026年度行业联合基金 | 2026年5月25日—6月10日17:00 | 2026年6月3日17:00 |
| 2026年度省市联合基金青年基金项目 | 2026年5月29日—9月2日17:00 | 2026年8月26日17:00 |
| 2026年度省市联合基金地区培育、重点、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 | 2026年5月29日—6月23日17:00 | 2026年6月16日17:00 |
| 2026年度第一批企业联合基金(公共卫生与医药健康领域) | 2026年5月29日—6月23日17:00 | 2026年6月16日17:00 |
官方各类别网上填报及依托单位推荐时间详见省科技厅通知。
五、材料提交要求
请申请人在学校受理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下工作:
登录申报系统完成项目申请书填报;
按要求上传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
涉及合作研究的,须上传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扫描件;
涉及科技伦理、科技安全等事项的,须上传相关审查意见或证明材料;
在系统中提交至学校审核,并同步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至科研处备案。
请各学院、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申报质量。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应提前完成系统注册、信息维护、团队成员确认、附件准备等工作,避免临近截止时间因系统拥堵、材料不全或审核退回影响申报。
(二)项目申请书中的研究目标、任务、预期成果指标等内容将作为立项后任务书的重要依据,原则上不予随意修改。请申请人科学、合理、审慎填写。
(三)学校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材料不完整、未按要求上传附件或逾期提交的项目,学校不予推荐。
(四)各类项目具体申报条件、限项要求、研究方向、资助强度、申报书模板及常见问题解答,请以广东省科技厅官方通知及申报系统发布内容为准。
七、原通知链接
https://gdstc.gd.gov.cn/pro/tzgg_if/content/post_4891796.html
科研处
2026年5月6日
(联系人:李惠民,联系电话:020-82901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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