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工作指南
专利申请工作指南
一、目的
为使发明人的发明创造顺利地通过审查程序,尽快获得专利权,得到及时、适当的法律保护,保障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加强我校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指南。
二、工作要求
1.申请专利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基于真实发明创造活动,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弄虚作假或实施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
2.我校教职工申请的专利成果署名单位须为“广州华立学院”;
3.发明人要认真做好专利申请的可能性和必要性分析;
4.对准备申请专利项目所属技术领域的现有技术进行调查了解,确保本发明创造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5.发明人、共同发明人应为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
6.我校教职工应联系与学校签约合作的专利代理公司;
7.发明人必须对其专利技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8.如本指南与上级主管部门、董事会或学校出台的新政策有不一致的,则按上级部门政策执行。
三、工作流程
1.申请阶段
(1)发明人对拟申请专利技术进行论文检索及专利文献检索;
(2)发明人自行联系与学校签约合作的代理公司,提交检索报告;
(3)发明人与代理公司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4)“委托代理合同”提交至科研处;
(5)科研处审核并办理盖章手续;
(6)发明人取回一式两份“委托代理合同”,合同邮寄一份给代理公司;
(7)OA发起“非差旅报销”流程;
(8)相关附件材料交至财务处审核;
(9)从代理公司处开具缴费发票,提交至财务处。
2.授权阶段
(1)获取专利授权通知书;
(2)OA发起“非差旅报销”流程,缴纳代理尾款;
(3)相关附件材料交至财务处审核;
(4)从代理公司处开具缴费发票,提交至财务处。
四、工作流程图
终审: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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