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工作站管理工作指南
博士工作站管理工作指南
一、目的
为规范我校博士工作站管理,充分发挥博士工作站人才“蓄水池”作用,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指南。
二、工作要求
1.按照《广州华立学院博士工作站暂行管理办法》,建立工作机制。
2.博士工作站坚持培养与引进相结合,促进产学研结合,为学校培养青年拔尖人才。
3.博士工作站工作相关的重大事项和问题由博士工作站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4.博士工作站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工作站研究人员的日常管理、日常考核和服务等事宜。
5.严格按照博士工作站进站条件引进青年人才。
6.博士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取得的各类科研成果(论文、项目、发明专利、获奖),必须是第一作者且以广州华立学院为第一作者单位。
7.博士研究人员在站期间,违反学术道德、教学管理等规定的,经博士工作站领导小组批准,可按退站处理。
8.严格落实博士工作站研究人员业绩考核工作。
9.进站博士人员待遇政策实行一人一议。学校为每一位博士研究人员提供生活条件和相应的科研工作条件。
三、工作流程
1.博士工作站管理办公室发布进站通知;
2.有意入编我校教师队伍的博士提供资料申请;
3.博士工作站管理办公室按照进站条件审核资料;
4.符合进站条件的博士办理进站手续;
5.博士工作站研究人员进站期每满一年,递交考核材料交由博士工作站管理办公室进行年度考核;
6.博士工作站管理办公室接收年度考核材料,组织专家,对考核人员进行考核,评定结果;
7.学校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计发博士工作人员的年薪收入,对在完成基本绩效任务的基础上成果产出超额部分的博士工作人员,计发超额绩效;
8.博士工作站研究人员进站期满三年,递交考核材料交由博士工作站管理办公室进行聘期考核;
9.博士工作站管理办公室接收聘期考核材料,组织专家,对考核人员进行考核,评定结果;
10.聘请考核为合格的博士研究人员,由学校颁发博士出站证书,也可以再次申请入站工作;
11.聘请考核不合格的博士研究人员由博士工作站领导小组批准,办理退站手续。
四、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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