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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我校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27 13:47:36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二级学院、全体2027届毕业生:

为落实国家、省、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工作部署,依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6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6〕20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在穗院校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启动我校2027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校毕业学年学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报:

1. 属于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家庭成员或特困人员;

2. 持有效残疾人证;

3. 学制内曾办理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二、补贴标准

经审核通过的毕业生,可享受每人3000元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优先发放至社保卡金融账户,未开通社保卡金融账户的,可填报本人名下其他有效银行卡账户。

 三、申报材料

1. 申请人身份证件;

2. 困难情形证明材料(按自身情况任选一类提交)

①低保家庭毕业生:有效期内政府出具低保证件(证件需体现本人姓名;无本人姓名的,需县(区)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证明,证明申报时段正在享受低保待遇);

②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家庭内法定劳动年龄、具备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成员全部无业的证明材料;

③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家庭成员:本人属于该群体的证明材料;

④特困人员:县(区)民政部门发放、尚在有效期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⑤残疾毕业生:有效残疾人证或残疾军人证;

⑥助学贷款毕业生:本学制国家助学贷款合同。

3. 学籍证明:普通高校学生从学信网导出学籍信息;

4. 收款账户信息:社保卡金融账户或本人其他银行卡。

 四、申报时间及操作入口

 申报时间:2026年10月26日—2027年4月30日,须在毕业证落款日期前完成提交。

申报渠道: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跳转进入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在【个人办事】-【补贴申办】栏目选择一次性求职补贴,填写信息、上传材料扫描件并提交。

五、办理流程

1. 个人申请:毕业生在规定时间线上填报信息、上传材料并提交申请。

2. 学校初审:学校按月完成学生申请材料初审,初审通过后报送属地人社部门。

3. 人社审核:各区人社部门收到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反馈审核结果。

4. 名单公示:人社部门平台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链接同步推送学校校内公示。有异议经核查不通过不予发放;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进入发放环节。

5. 补贴发放:完成公示后,人社部门按资金审批流程拨付补贴至学生账户。

6. 名单公布:人社部门官网公布当月补贴发放人员名单。

一次性求职补贴系统操作指引 (学生端口).pdf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在穗院校 2027 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广州市一次性求职补贴院校分区表.pdf

附件2广州市一次性求职补贴人社经办部门联系表.pdf

附件3在穗院校 2027 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人员就业情况跟踪表.pdf



终审:就业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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