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于越同学转学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5-11-07 08:30:06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及《广州华立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文件精神,经于越同学申请和学校研究决定,拟同意其转学到我校就读,公示期满,未收到任何异议,现将该生的转学结果公示:我校同意于越,男,山西省生源,转入我校2025级本科层次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习。 广州华立学院教务处2025年11月7日 终审:教务处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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