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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教学

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实验室开放性实验教学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26 16:19:5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学生创新实践能力,深化应用型人才培养,充分发挥实验室资源在实践教学中的支撑作用,现就本学期实验室开放性实验教学项目的组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所有开放性实验教学项目须在学校实验室内开展,并包含实际实验操作环节。项目主要分为以下五类:

序号类型说明

1

教学强化型

主要针对教学计划内实验项目中主要存在的问题,在不影响正常教学,实验室空闲的情况下,开放实验室,由学生在开放时间自由选择,补做或加做教学计划内的实验项目,实验后作业完成等学习活动。

2

实验技能加强型

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内实验项目以外扩展的实验项目,教师开放教学计划外扩展的技能加强型的实验项目,由学生自行选择,教师参与指导。

3

学生参与科研型

学院实验室定期发布本学院教师科研项目中的开发研究课题,吸收部分优秀学生早期进入实验室参与教师的科学研究活动。

4

科技活动与学科竞赛型

学院可自选各专业与实验相关的重点学科竞赛,在实验室组织竞赛培训,以此来选拔优秀的学生参赛,也可以开放实验室给学生自由选择开展考证训练、创新创业项目训练等科技活动。

5

兴趣培养与应用技能型

针对学生兴趣爱好开放实验室,如摄影实验室(培养摄影技能)、模型制作实验室(模型制作)、影视制作实验室(音视频节目制作)等。

二.开放时间

1.无教师指导的项目:教学周第1-18周,实验室空闲时段面向学生开放,人数不限。

2.需教师指导的项目:原则上安排在教学周第1-18周的周一至周五晚间周六、周日,利用实验室空闲时段进行。

3.单个实验项目每学期开放不超过8学时,每周不超过4学时。

三.工作要求

(一)项目申报与计划报送。各二级学院根据实验室条件制定本学院项目实施方案(附件1)及开放计划(附件2),9月18日前提交电子版及盖章纸质版至教务处李坤玲老师。开放计划可分阶段提交:1-10周计划按期提交,11-18周计划于10月30日前补充报送。计划如有调整,请及时告知教务处备案,以便安排巡查。

(二)组织与宣传。各学院应及时将项目计划通知到全体学生及指导教师,并做好项目报名与组织工作。

(三)实验室保障。实验室主任统筹本学院项目开放工作,优先安排使用率较低的实验室。实验室管理员应提前调试好相关硬件和软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四)指导教师职责。指导教师负责实验项目的讲解、过程指导与答疑,并做好项目资料的归档。项目完成后,须填写《开放性实验项目完成情况登记表》(附件3),提交至学院实验室存档。

(五)学生管理。学生参加项目须在签到表上签到(各学院可结合实际制定签到表格式);指导教师须在实验室使用记录本上登记实验项目等信息。

(六)项目开课条件。含教师指导的项目,选课学生人数少于5人的原则上不予开放。教师指导工作量参照实验课课程系数认定为教学服务工作量。

(七)材料报送与存档。各学院须于每月3日前,向教务处提交上月项目开展情况及佐证材料:

含教师指导的项目:佐证材料为《开放性实验项目完成情况登记表》(须附实验开始前、过程中、结束后三张带时间、地点水印的现场照片);

不含教师指导的项目:佐证材料为签到表和实验室使用记录表。

 

         相关附件:

附件1:学院实验室开放性实验教学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2:实验室开放性实验教学项目计划表

附件3:开放性实验项目完成情况登记表

 

 

 

广州华立学院教务处

2026年826


终审: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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