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开展实践教学基地规范化管理与高质量建设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落实合格评估整改要求,持续提升学校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在学生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培养中的关键作用,稳步提高实践教学质量,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梳理现有实践教学基地,强化管理规范
1.全面梳理与优化现有基地资源
各学院系统梳理与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对现有基地现状进行全面核查,明确基地类型、合作内容、可提供岗位数量及实践教学保障能力,同步更新基地动态管理台账。清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1)已在2025 年国家数据平台上报的基地,须全部保留,对保留基地从严核查协议书签订情况及到期状态;未签订协议书的或者协议书过期的,应及时补签(续签)并完善相关备案信息。
(2)未在国家数据平台上报的基地,严格遵循 “优胜劣汰” 原则开展清理工作。对长期未安排实习实训任务、基础条件无法适配专业人才培养需求、合作方合作意愿薄弱的基地予以清理,切实保障现有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质量。
(3)原则上每个专业校外实习基地总数不少于3个。
2.规范实习过程管理,提升实践教学成效
各专业依据人才培养方案,深入推进与各专业校外实习基地的全方位合作,明确学年实习计划(经梳理保留的有效实习基地,每年均须制定实习计划),不断提升校企合作的育人成效。
对于集中安排学生到校外实习基地开展的专业实习、毕业实习须在校友邦实习管理平台创建集中实习项目,实现实习任务分配、过程跟踪、指导记录、考核评价等全流程信息化管理,确保实习环节可控、可查、可评。
对于以认知实习、校外实践教学活动的形式开展的实习实训活动,也应充分利用实习管理平台创建相关实习计划,做好实习实训数据的留存和实习证明材料的上传工作。
二、规范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
1.新建校外实习基地需遵循 “先淘汰后新增” 原则,各专业现有基地数量超过 5 个的,须先淘汰不达标基地,方可启动新增流程;新建基地需严格遵守《广州华立学院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明确基地类型、合作内容、可提供岗位数量及实践教学保障能力。
2. 新建校外实习基地后,学院需及时更新基地台账及基地实习计划表,确保信息同步准确。
三、材料报送要求
1.学院实习基地台账(更新)及协议书
请各学院结合本通知要求,梳理现有实践教学基地,更新基地台账及协议书扫描件于2026年1月30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519642704@qq.com,协议书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2025-2026学年基地实习计划
请各学院依据更新后的基地台账及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各基地 2025-2026 学年实习计划,填写《学院 2025-2026 学年基地实习计划》,按要求同步报送。
3.实习基地建设进展月报
为实时掌握各学院基地建设动态,实行实习基地建设进展月报制度。各学院需于每月 30 日前,将《学院实习基地台账》《基地实习计划表》电子版及相关支撑材料发送至邮箱 1519642704@qq.com,协议书纸质版同步上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附件1:广州华立学院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台账
附件2:2025-2026学年基地实习计划表
教务处
202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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