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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关于做好教育部2024/2025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02 10:20:5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 2024/2025 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我校将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论文信息和专家信息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检对象

本次抽检对象为2024-2025学年(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期间)授予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抽检覆盖全省所有本科高校及其全部本科专业。

二、抽检信息报送平台及账号

“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登录网址为https://xscj.cdgdc.edu.cn。教务处已开通并激活各学院抽检信息平台账号,学院可根据已填报的联系人手机或邮箱验证登录。

三、报送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报送内容

各学院可根据院系用户操作手册(附件2),登录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完成信息报送工作。具体报送内容如下:

1.论文信息汇总表

《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汇总表》由教务处于抽检信息平台统一下载全校的基础数据(学院无需下载),根据维普系统信息补充数据后下发至各学院。各学院需按照表格中的填写字段要求对《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汇总表》中【X-AC】列进行查缺补漏,表格各项信息检查完整后再上传至抽检信息平台。

2.论文原文及相关材料报送

本年度需上传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及相关材料如下:

(1)毕业论文(设计)原文或说明文件;

(2)支撑材料文件(包括:毕业设计附件(如有需上传)、开题报告、评议表(一)、评议表(二)、答辩及总评成绩评议表);

以上两个材料命名需与《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表》中字段名称保持一致。毕业论文(设计)原文及相关材料将由教务处于维普论文系统中导出,统一下发至各学院,学院检查材料完整后上传抽检信息平台即可

3.专家信息报送更新

(1)专家信息开放下载后,教务处将《专家信息汇总表》下发至各学院,学院需要新增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更新并完善在库专家信息。对不符合条件(退休、离职、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等)的专家进行删除退库,并将更新后的《专家信息汇总表》于9月15日前提交至教务处

(2)各学院应推荐符合条件的全部专家,所报专家应政治立场鉴定,作风正派,属本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二)报送时间安排

毕业论文(设计)原文信息及材料报送工作

时间

流程

具体内容

操作人

8.20-8.30

准备工作

各学院于维普论文系统检查参加本次抽检的论文(设计)相关材料完整性

教务处

 二级学院

9.2-9.7

准备工作

教务处统一处理全校的基础数据及材料,并于9月7日前下发《论文信息汇总表》、论文原文及相关材料至各学院

教务处

9.8-9.14

报送工作

各学院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基础数据及材料,检查材料完整后,将《论文信息汇总表》、论文原文及相关材料于9月14日前上传至抽检平台

二级学院

9.15-9.21

确认工作

各学院检查核实上传信息,确认无误后下载学院学位论文信息确认函,于9月21日前盖章报送学校,学校确认无误后,盖章报送省厅

教务处

 二级学院

专家库更新工作

9.2-9.7

准备工作

教务处导出上年度学校专家库专家信息,于9月7日前下发至各学院

教务处

9.8-9.15

专家库信息报送工作

学院更新专家信息,并于9月15日前提交《专家信息汇总表》至教务处

二级学院

9.15-9.21

平台上报

教务处收集各学院《专家信息汇总表》上报至抽检平台

教务处

四、工作要求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也是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重要内容,各学院应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严格执行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切实压实各环节质量主体责任。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本次论文抽检工作,及时组织部署,加强对论文报送人员的培训,有效提高材料报送质量,按时完成有关工作。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学习国家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深刻领会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和保障,明确分工和职责,按时按要求完成本年度全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报送和专家信息更新等工作。

(二)严格标准,保障质量。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是保证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途径,指导教师是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第一责任人,指导教师要规范毕业论文(设计)格式,加强对学位论文的研究及撰写过程的指导,杜绝学术不端行为,做好上传材料的质量把关,确保提交的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三)压实责任,明确措施。学校将把毕业论文抽检工作纳入考核评优内容,对此次抽检工作中报送管理规范、质量合格的学院及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抽检中出现问题的学院和责任人予以批评教育和处分,并视情节取消具体责任人本年度评优评先及担任下一届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资格。

附件:

1. 关于通过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开展2024-2025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

2.全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信息平台-院系用户操作手册



 

 

广州华立学院教务处

2025年9月2日

 


终审: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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