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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 2025-2026 学年第二学期微专业期末考核与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7-14 18:40:1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相关学院:

为规范开展本学期微专业期末考核工作,保障考核流程规范、考核材料完整归档,依据《广州华立学院 “微专业” 建设管理办法(修订)》(院教字〔2025〕89 号)、《广州华立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广州华立院教字〔2025〕106 号)相关规定,现就 2025-2026 学年第二学期微专业课程期末考核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工作安排

本次微专业期末考核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各微专业负责人统筹组织本微专业考核实施工作,各相关学院落实具体执行工作。所有课程考核、考核材料整理归档工作须于2026 年 7 月 24 日前全部完成,并按本通知要求统一报送教务处。

二、考核方式管理要求

(一)课程考核方式须与微专业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保持一致,课程考核方案须经微专业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可执行。本学期微专业课程不设置补考;采用闭卷或者开卷考试的课程仅编制一套试卷。

(二)考查类课程可选用课程论文、调研(研究)报告、实验实训报告、项目设计方案、课程作品、阶段性测试等考核形式,所有考核任务要求学生独立完成。考查成绩至少包含2种方式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5级制评定

(三)鼓励课程考核改革,推行线上线下融合考核、平时过程考核与期末考核结合、理论考核与实践创新考核结合的多元考核模式;各课程可结合课程定位、教学内容灵活设计命题与考核形式,重点考查学生专业能力与综合素养。

三、考核组织实施要求

(一)各学院统筹做好微专业期末考核统筹安排,及时向授课教师、修读学生传达考核时间、形式、要求等全部通知信息。

(二)微专业无补考、重修机制。学生因故无法按期参加当期课程考核的,仅可在下一轮同微专业、同课程开班时重新报名修读。

(三)微专业结业证书:完成微专业全部课程考核,可申领微专业结业证书;未修完全部课程,仅发放课程结课证书。

四、试卷命题、评阅、成绩登记及归档规范

(一)试卷命题

试卷命题须严格对标课程教学大纲与校内课程考核规范,任课教师遵循严谨、公正、科学原则完成试卷编制,填写《命题审批表》后提交微专业负责人完成审核、审批流程。

(二)试卷评阅

全体阅卷教师严格对照统一标准答案与评分细则开展阅卷工作,统一评分尺度,保证阅卷标准一致、得分判定客观准确;

(三)成绩登记

课程考核结束后须及时完成阅卷工作,由课程指定授课教师在教务系统录入学生考核成绩;成绩全部录入并提交系统后,导出纸质版学生成绩表试卷分析报告完成签字、盖章流程,统一报送教务处留存。

(四)成绩归档

全部批阅完成的试卷统一交由所属学院保管。授课教师须严格遵照《广州华立学院课程考核材料归档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完成全套考核材料归档工作。

(五)归档材料

考核材料以纸质归档为主,同步留存电子版备份,分类标准如下:

1. 考试课程归档材料

①课程教学大纲

②教学进度表

③考核方案

④命题审批表

⑤试卷样卷

⑥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⑦考生签到表

⑧平时成绩登记表

⑨学生成绩单

⑩试卷分析报告

⑪课程总结报告

2. 考查课程归档材料

①课程教学大纲

②教学进度表

③考核方案

④平时成绩登记表

⑤学生成绩单

⑥课程总结报告

⑦课程论文、调研报告、设计作品、实训视频及其他全部过程性考核材料(电子版)

(六)统一归档要求

1.纸质试卷装订:试卷、课程报告等纸质材料以微专业班级为单位,按照成绩单学生排序依次装订,全部考核资料按上述清单顺序装入专用试卷袋,完整填写试卷袋封面信息,由各学院统一存放保管。

2.纸质版归档材料报送:各学院收集课程考核归档材料电子版考核材料发送至教务处熊莹莹老师,同时学院备份留存同步将①课程教学大纲 ②教学进度表 ③考核方案 ④命题审批表 ⑤试卷样卷⑥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⑦考生签到表 ⑧平时成绩登记表 ⑨学生成绩单 ⑩试卷分析报告 ⑪课程总结报告纸质材料汇总报送教务处。

3.线上 / 上机考试材料规范(学习通等平台):线上考试试卷从平台导出后按层级建立文件夹分类存储:

一级文件夹:学年学期(例:2025-2026 学年第 2 学期)

二级文件夹:微专业课程名称(与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名称完全一致)

三级文件夹:年级班级(例:25XX 微专业 1 班)

学生试卷文件命名规则:学号 + 姓名(例:51XXXXXX 张三)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孟、熊莹莹   联系电话:31362194

办理地点:广州校区综合楼教务处 115 室


  附件

  附件 1:课程教学大纲

  附件 2:教学进度表

  附件 3:XXXX 课程考核方案

  附件 4:平时成绩登记表

  附件 5:课程总结报告

  附件 6:微专业课程编码

  附件 7:命题审批表

  附件 8:院教字〔2025〕89 号《广州华立学院 “微专业” 建设管理办法(修订)》

  附件 9:广州华立院教字〔2025〕106 号《广州华立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

附件.zip

广州华立学院教务处

2026 年 7 14


终审: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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