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详细内容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6届学生毕业实习成绩评定及实习材料归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20 11:34:0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实习管理工作,切实提升学生毕业实习质量,保障实习教学环节有序开展,依据《广州华立学院 2026 届学生校外实习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现就 2026 届学生毕业实习成绩评定及实习材料归档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实习综合成绩评定要求

(一)成绩核定效力。本次毕业实习综合成绩以各学院指导教师最终评定结果为准,学生须完成毕业实习计划规定全部任务,并在校友邦平台完整提交实习相关资料(具体清单详见《附件 4.2026 届学生毕业实习任务列表》)。学院指导教师完成校友邦平台实习鉴定、成绩赋值等操作后,学生实习成绩方正式生效。

(二)成绩构成与等级。毕业实习综合成绩由两部分构成,其中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评价占比 30%,学院指导教师评价占比 70%。成绩采用等级制核定,对应分值与等级为:优秀(90-100 分)、良好(80-89 分)、中等(70-79 分)、合格(60-69 分)、不合格(59 分及以下)。

二、实习材料归档规范

毕业实习归档材料包含以下内容(护理学专业学生还需额外提交本专业要求的其他必要实习资料),各学院及学生须严格按照要求完成材料准备、线上上传及线下提交工作:

1.封面;

2.广州华立学院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单位审批表(或实习单位接收证明):须提供原件,由生产实习顺利过渡至毕业实习的学生,可提交复印件;

3.附表B校外教学实习工作周小结(共4篇,护理学专业36篇/20篇):学生实习期间须每周与学院指导教师沟通一次,在校友邦平台 “周志” 端口按要求撰写并提交周小结,学院指导教师须及时在校友邦平台批阅并给出针对性指导意见;

4.附表F广州华立学院毕业实习报告书:学生须在本学期实习结束前完成报告书撰写,经实习单位指导教师批阅后,将材料扫描为 PDF 格式(或拍照插入 Word 文档),上传至校友邦平台 “实习作业及报告” 端口,学院指导教师须在校友邦“报告批阅”端口及时完成批阅;

5.附表G广州华立学院毕业实习成绩鉴定资料:本学期实习结束后,学生完成以下两项材料准备并拍照上传至校友邦平台 “实习成绩鉴定” 端口,由学院指导教师依据上传的《毕业实习成绩鉴定表》代为录入 “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评分”,并完成学院指导教师板块的成绩鉴定工作。

①广州华立学院学生实习质量评价调查表:由实习单位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毕业实习成绩鉴定表(企业指导老师评语部分):学生按要求填写后,经实习单位指导教师评价并由实习单位加盖公章;

6.附表E校外实践教学--学生变更实习单位审批表:学生若变更实习单位,须在变更当周将审批表拍照上传至校友邦 “实习单位变更” 端口,学院指导教师须及时在对应端口完成审批;

7.附件1广州华立学院学生校外教学实习承诺书:须提交原件,由生产实习顺利过渡至毕业实习的学生,可提交复印件;

8.附件 2 广州华立学院校外实习协议书:须提交原件,由生产实习顺利过渡至毕业实习的学生,可提交复印件。

重要要求:学院指导教师完成实习成绩鉴定后,学生须登录校友邦平台 “实习作业及报告” 端口的 “已通过” 板块,一键导出实习手册(含附表 B、F、G、E),打印纸质版并将其中盖章部分替换为原件,提交至学院指导教师。

三、工作时间安排

1.学生端工作安排

线上材料提交:学生于4 月 5 日前(护理学专业学生于4 月 30 日前),完成校友邦平台所有实习相关操作及材料线上提交。

纸质材料提交:学生于4 月 10 日前(护理学专业学生于5 月 8 日前),将期末实习纸质版材料送交所属学院指导教师。

二、指导教师端工作安排

学院指导教师于4 月 10 日前(护理学专业于5 月 8 日前),完成校友邦平台学生实习鉴定、成绩赋值工作;导出学生实习成绩,与学生提交的纸质版材料一并报送至各二级学院教科办主任。

三、教科办主任端工作安排

成绩录入权限开放时间:为4 月 6 日 —4 月 15 日(护理学专业为4 月 30 日 —5 月 8 日)。

工作内容:各二级学院教科办主任完成学生实习纸质版材料归档存档工作,并安排专人在上述权限开放时段内完成教务系统实习成绩录入。

四、纸质版材料装订要求

学生期末提交的实习纸质版材料,须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后提交至学院指导教师(护理学专业学生还需额外提交本专业要求的其他必要实习资料),装订顺序为:

1.封面

2.广州华立学院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单位审批表(或实习单位接收证明,原件)

3.附表B校外教学实习工作周小结(4 篇(护理学专业36篇/20篇),校友邦平台导出)

4.附表F广州华立学院毕业实习报告书(校友邦平台导出,盖章部分替换为原件)

5.附表G广州华立学院毕业实习成绩鉴定资料(校友邦平台导出,盖章部分替换为原件)

6.附表E校外实践教学 -- 学生变更实习单位审批表(原件,未变更者无需提供)

7.附件1广州华立学院学生校外教学实习承诺书(原件)

8.附件2广州华立学院校外实习协议书(原件)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将本通知要求传达至全体 2026 届实习学生及学院指导教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推进毕业实习成绩评定与材料归档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规范、有序、高效完成。


相关附件.zip



广州华立学院教务处

2026年3月20日

 

终审:教务处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