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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教学管理

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全国大学生实习服务平台”数据上报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08 15:48:07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二级学院

为严格落实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做好 2025—2026 学年 “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精准完成我校实习数据填报,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且符合填报规范,现就本次数据上报具体工作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请各学院严格遵照执行。

一、明确已报数据无需重复报送

2025-2026 学年第一学期校外实习数据已在今年 2 月完成平台上报,各学院无需对该部分数据进行补充、修改或重复填报。

二、精准完成各类实习数据补报与填报工作

(一)补报第一学期校内实习数据:各学院需完成 2025-2026 学年第一学期校内实习数据补报,如《金工实习》等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课程名称及学分的具有真实工作情境的实践性教育教学课程均需上报,具体上报课程名单详见附件 1。

(二)第二学期 3 月结束课程的实习数据上报

1.校外实习:《毕业实习》课程已结束,须完成该课程全部实习数据的完整上报;

2.校内实习:各学院自行排查 2025-2026 学年第二学期 3 月已结束的校内实习课程,凡结束课程均需按要求完成数据上报,做到不漏报、不瞒报。

三、严格遵循数据填报核心规范

所有实习数据报送严格遵守教育部个人信息 “最小化原则”,填报字段及标准严格按照《实习监管数据指标》(附件 2)执行,原则上每名学生每门课程填报一条数据;若一名学生在同一门课程内于多个单位/地点实习,需按实际情况分多条填报,每条记录的实习起止时间填写第一次实习开始日期和最后一次实习结束日期,相应 “实习天数” 填写该条记录对应实习单位的实际实习天数。结合我校实际,对重点字段填报作如下统一要求:

(1)实习类型:校外《生产实习》属专业实习、《毕业实习》属毕业实习;校内实习课程根据课程教学内容,归属为认识实习或专业实习。

(2)实习方式:校外《生产实习》《毕业实习》统一填报为 “现场实习”;校内实习课程根据教学内容,一般归属为 “模拟实习” 或 “虚拟实习”。

(3)实习单位名称及代码:校外企事业单位实习,准确填写单位全称且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匹配;无固定单位的实习(如野外考察)填写实习内容;校内实习统一填写 “广州华立学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5244000078389453X3。

(4)保险相关字段:我校已为全体在校生购买人身意外险,“是否有实习责任险”“是否有人身意外险” 均统一填写 “是”。

(5)实习安全教育:校内外所有实习课程,“是否进行实习安全教育和培训” 原则上均填写 “是”。

(6)实习三方协议:校外《生产实习》《毕业实习》均须签订三方协议,“是否签订实习三方协议” 填写 “是”;其余实习课程按实际情况填报。

(7)安全应急预案:校内外实习 “是否有安全应急预案” 原则上填写 “是”。

(8)实际实习天数: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时长填报,《生产实习》20 周对应 100 天、《毕业实习》(护理学专业除外)4 周对应 20 天。

(9)实习岗位:校外实习岗位名称须符合大学生身份,严禁出现 “董事长”“服务员” 等不合理名称。

(10)实习报酬:按实际情况填报,无报酬填 “0”;严禁填报 4 元/月、20000元/月等异常标准,日薪按“日薪×22”换算为月薪填报。

(11)企业指导人员姓名:须填写完整真实姓名,严禁出现 “X 小姐”“Z 先生”“M” 等不规范表述;无明确指导人员的填写 “无”。

四、规范数据上传操作流程

1.校外实习数据:各学院登录校友邦系统,进入数据中心 —— 实习上报模块,对相关数据进行逐一核对、修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后导出数据,再上传至 “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sx.chsi.com.cn/)。

2.校内实习数据:各学院按照平台填报模板及校内实习实际情况,规范整理制作实习监管数据表,直接上传至上述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

五、工作总体要求

1.各学院须高度重视本次实习数据报送工作,安排专人统筹负责数据梳理、填报、核对全流程,严格把控数据质量,确保做到真实、准确、完整,不漏报、不错报、不虚报。

2.请各学院务必在2026 年 4 月 20日前完成上述所有需填报、补报数据的上传及确认工作,逾期将影响学校整体数据报送进度,本次填报内容将作为学校实习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

3.报送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填报疑问或流程不明等情况,请及时与学校教务处沟通对接。

      附件.zip


广州华立学院教务处

2026年4月8日

终审: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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