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7届学生校外实习到岗及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2027届学生校外生产实习(护理学专业除外)已于2026年8月17日全面启动,全体学生须于8月17日全部到岗。现就到岗后的重点工作要求如下:
一、立即核查指导教师到位情况,确保指导就位
经过假期,部分指导教师可能发生岗位变动、离职或请假等情形。学生已到岗,指导教师必须同步就位。各学院须于本周内(8月21日前)完成对全体指导教师配备及履职情况的全面排查:
1.逐一核对指导教师与学生的对接关系,确认每位在岗学生都有明确的指导教师;
2.重点排查暑假期间离职、长期请假或岗位调整的教师,其所指导学生须立即重新分配指导教师;
3.更换后的指导教师须第一时间与学生建立联系,并通过校友邦平台更新指导关系信息。
学生到岗之日,就是指导教师就位之时。各学院须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学生到岗后“有人管、有人问、有人导”,坚决避免因教师缺位导致学生实习脱管。
二、逐一核实学生到岗情况,确保不落一人
8月17日为全校统一到岗日,各学院须于今日起至8月19日(本周三)前,通过校友邦平台签到数据、指导教师反馈、电话联系等方式,逐一核实每一位学生是否已实际到岗:
1.对已在校友邦完成今日签到的学生,确认其签到位置是否与实习单位一致;
2.对尚未签到的学生,指导教师须尽快主动电话联系学生本人及其家长,了解具体情况,督促其尽快到岗或说明原因;
3.对确认已到岗但未打卡的学生,督促其从今日起严格执行每日签到制度;
4.对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到岗的学生,须做好记录并履行相应审批或备案手续。
各学院须于8月20日(本周四)中午12:00前,将本院学生实际到岗情况及未到岗原因说明,并填写《2027届学生校外生产实习岗位落实情况统计表》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刘蓉采老师处。
凡无故未在2026年9月15日前到岗或实际未参与实习者,本次实习成绩按不合格处理,各学院须提前告知学生相关后果。
三、指导教师须即刻进入指导状态
各学院督促全体指导教师从今日起正式进入实习指导工作状态:
1.本周内至少完成一次与学生(或实习单位带教老师)的沟通,了解学生到岗适应情况;
2.督促学生从本周起按时提交实习周志,指导教师须及时批阅;
3.提醒学生每个工作日须在校友邦平台完成签到打卡,签到情况将纳入实习质量评鉴。
四、做好平台日常监控与检查抽查工作
1.平台日常监控:各学院须安排专人每日查看校友邦平台数据,重点监控学生签到率、周志提交率及指导教师批阅情况,发现异常即时处理,定期更新学院实习信息。
2.学院自查:各学院须在2026年9月5日前,完成对全体实习生到岗情况、指导教师安排情况的全面自查,并将《9月实习监管数据表》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电话抽查:
(1)各学院须每月对校外实习学生进行电话抽查,9月份抽查比例为100%,其余月份为20%;
(2)抽查内容应包括学生是否在岗、实习内容是否与专业相关、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指导教师是否定期联系等;
(3)每月月底前将《XX学院—X月2027届校外生产实习学生电话抽查表》电子版及签字盖章纸质版报送教务处刘蓉采老师处。
4.教务处抽查:教务处将不定期通过平台数据查看、材料调阅、实地调研等方式复核各学院管理情况,对管理不到位的学院予以通报。
五、做好到岗后的安全教育提醒
各学院应通过适当方式提醒全体实习生:
1.到岗后主动接受实习单位组织的纪律教育和安全培训,掌握岗位操作规范及应急处理措施;
2.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交通安全;
3.如遇突发状况,第一时间联系实习单位负责人及指导教师。
指导教师须将个人手机号码告知所指导的每一位学生,确保紧急联络渠道畅通。
六、近期材料报送要求
序号 | 事项 | 完成时限 |
|---|---|---|
1 | 指导教师配备排查完成 | 8月22日前 |
2 | 学生实际到岗情况核查及报送 | 8月20日12:00前 |
3 | 《9月实习监管数据表》报送 | 9月5日前 |
4 | 每月电话抽查表报送 | 每月月底前 |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即刻部署落实,确保2027届学生到岗到位、教师指导就位,实习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附件:1.XX学院--2027届学生校外生产实习岗位落实情况统计表
2.《XX学院--X月实习监管数据表》
3.XX学院-X月2027届校外生产实习学生电话抽查表
广州华立学院教务处
202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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