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秋季学期微专业开设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高校学生就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的通知》(教就业厅函〔2025〕5号)和《关于发布“双千”计划急需紧缺“微专业”建设方向的通知》(教就业司函〔2025〕13号)精神,加快推进我校微专业建设,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和社会适应力,培养跨学科、跨专业的应用型人才,根据《广州华立学院“微专业”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就2025年秋季学期微专业开设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内容
1. 拟定招生通知
各学院应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专业优势,明确微专业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招生对象、报名条件、录取方式等,并写明学院联系方式,确保信息准确、表述规范。
2. 制定培养方案
培养方案须科学合理,课程体系应有效支撑培养目标,符合学科发展趋势和产业需求,明确课程名称、学分、学时及教学安排。
3. 组建教学团队
教学团队应具备合理的年龄、学历、职称结构。微专业负责人须具备高级职称和较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并至少主讲1门"微专业"课程。
4. 制定管理细则
包括课程教学大纲、课程安排、考核方式、成绩评定和档案管理,确保教学运行有序、规范、质量可控。
5. 组织申报立项
学校将同步开展微专业申报立项工作,并给予适当经费资助。
6. 开展招生宣传
制定招生宣传简章,组织学生报名,并配合教务处落实课程安排。
说明:本期微专业不收取学生费用。
二、开设要求
1.微专业建设目标明确、特色鲜明,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应与现有专业形成差异。方案应体现“小学分、精课程、优素养、促融通、高聚焦、跨学科”等特点,课程设计完整,教学模式可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
2.每个微专业原则上设置5–6门课程,每门课程2–3学分(实践类课程可设置为1学分),总学分控制在12–15学分,学制不超过两年。
3. 以“人工智能+”形式开设的微专业须至少开设1门“AI+专业”融合课程。所有微专业均应至少包含1门实践类或产教融合类课程。
三、工作流程与时间安排
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1. 9月12日前:各学院完成招生通知、培养方案和管理细则,并将《微专业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报送至教务处熊莹莹处,由教务处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论证。
2. 9月15日前:相关学院提交微专业申报立项材料,教务处组织评审。
3. 9月24日前:相关学院完成招生宣传及报名工作,并将拟录取名单报送教务处备案。
4. 9月26日前:相关学院根据批准的教学计划完成排课和教学安排。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和时间节点推进,确保我校2025年秋季学期微专业顺利开课。
教务处
2025年9月5日
(附件:微专业申报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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