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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6年青年教师 “导师制-助教制”中期检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6-04 15:34:2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院:

    为扎实推进2026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助教制”培养落地见效,根据《广州华立学院新入职教师培训管理办法(试行)》(教发中心字〔2023〕3号)、《广州华立学院青年教师助教培养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教发中心字〔2024〕3 号)、《广州华立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教发中心字〔2024〕2号)文件要求,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决定组织开展本批次青年教师培养中期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在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入职且配备导师不足一年的新入职教师。

二、检查时间

    1. 学院自查:2026年6月22-24日

    2. 学院复查:2026年6月25-30日

    3. 学校抽查:2025年7月1-3日

三、检查内容

    1.青年教师:《青年教师“导师制-助教制”工作记录本》、教案、PPT;

    2. 导师: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工作记录、导师听课记录表、教案撰写指导意见;

    3. 学院:导师结对培养阶段性工作总结。

四、检查程序

    二级学院组织不少于三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检查工作小组对青年教师培养工作进行检查。具体环节包括:

    1. 资料查阅:检查小组逐项核实培养任务阶段性完成进度;

    2. 组织座谈:组织青年教师、指导导师进行座谈,了解日常帮扶、指导落实情况,并反馈存在的问题;

    3. 学院复查;

    4. 教师发展中心抽查。

五、结果评定

    中期检查结果分为通过、暂缓通过两个等次:

    通过:阶段性培养任务全部按要求落实,材料完整规范;

    暂缓通过:存在材料缺失、培养工作停滞、阶段性任务未完成问题,限期一周整改复查,复查仍不通过将不给予工作量。

六、工作要求

    1.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中期督查工作,依规开展检查,杜绝材料造假、走过场;

    2.督促导师与青年教师对照培养细则查漏补缺,未按时报送材料、拒不配合检查的人员,中期结果记为暂缓通过,直接影响结业考核验收;

    3.中期检查结果将作为期末“导师制-助教制”考核定级、教学工作量核算、证书发放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材料报送

    1.各学院于6月22日前线上填报中期检查开展时间、检查小组人员名单、检查地点;

    2.6月30日前,将中期检查工作总结、检查表(纸质 + 电子版)报送至教师发展中心。工作总结需写明阶段性培养举措、现存问题、整改措施,附检查现场照片。

附件:《广州华立学院2026年青年教师“导师制-助教制”中期检查表》.xlsx


 

 

教师发展中心

2026年6月4日


终审:教师发展中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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