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五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广州华立学院健康与护理学院院内选拔赛的通知
各学生组织:
为进一步提升我院学生的科技创新能力,强化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校内选拔与培育机制,优化“挑战杯”项目作品的质量,增强项目作品的竞争力,同时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热情,做好2026年广东省“挑战杯”创业大赛的参赛准备工作,力争取得优异成绩,学院决定开展第十五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广州华立学院健康与护理学院院内选拔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概况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中国社会科学院、全国学联共同主办的全国性的大学生课外学术实践竞赛,分为“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两个项目的全国竞赛交叉轮流开展。本项目围绕2026年第十五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开展。
二、组织架构
主办单位:广州华立学院
承办单位:共青团广州华立学院委员会、广州华立学院校学生会
三、参赛组别
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设置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文化创意和区域交流合作、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五个组别。
1. 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在量子技术、元宇宙、智能制造、信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生命科学、新材料、军民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2. 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乡村旅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3. 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围绕绿色低碳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绿色低碳产业绿色消费、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4. 文化创意和区域交流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等区域合作,或在工业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5. 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金融与财经法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人力资源、城乡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四、参赛要求
(一)活动时间
2025年9月—2026年3月
(二)参赛对象
广州华立学院江门校区全体学生
(三)参赛作品
1. 参赛作品为商业计划书,需围绕市场需求或社会需求,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技术、产品或服务,并制定详细、可行的创业计划。
2.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3. 创业计划类项目需要提供完整商业规划,包括市场分析、运营策略等内容;创业实践类需要提交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等证明材料。
4. 参赛主要材料:项目申报表、商业计划书、项目PPT、 其他证明材料等。
(四)参赛形式
团队参赛,原则上每队不超过10人,指导老师不超过3人(须有1位副高及以上职称),鼓励不同学段、不同专业学生共同组队,校赛阶段参赛成员、指导老师名单、排序不允许更换,填写申报表时请务必确认好姓名及排序。
五、相关要求
1. 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 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3. 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等材料)。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 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
5. 参赛项目涉及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新药物等的研究时,申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6. 已获往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金奖(特等奖)、银奖(一等奖)的项目,不可重复报名。
六、比赛流程
(一)宣传、申报、初评阶段时间:
2025年9月22日——11月3日
工作内容:校团委确定申报办法,提出具体要求,下发正式文件。学院学术创新部按照文件要求及时部署,做好宣传、组织等工作。参赛队伍及个人于指定日期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作品送至学院学术部,再由学院统一整理上交至校学生会学术部。评审阶段采用专家盲审,所有材料切勿出现学院、指导老师等信息,一经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二)复审阶段时间:
2025年11月21日—2025年11月28日
工作内容:校团委组织校外专家对复赛作品进行复审。
(三)终审答辩阶段时间:
2026年1月中旬(拟定)
工作内容:校团委组织校外专家对入围校赛终审项目进行答辩、终审。
(四)作品打磨阶段时间:
2026年3月上旬—2025年5月
工作内容:对拟推荐第十五届“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作品进行修改、完善和提高。同时做好课题的全面包装,制作宣传材料、视频展示,培训参赛人员,开展模拟答辩,完善作品实物或模型。
注意:校内赛决赛将以“现场答辩”形式进行,每件作品的参赛团队派出不超过4名参赛选手进行现场答辩,其中答辩人员1至3名、讲解人员1名(讲解人员可同时为答辩人员)。
七、相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学院学术创新部要充分认识“挑战杯”竞赛作为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全国性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要结合学校中心工作,将竞赛组织工作与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紧密结合,抓细、抓好、抓实。
(二)精心组织,夯实基础。学院学术创新部要整合资源、创造条件,调动师生参与竞赛的积极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结合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攀登计划、社会实践调研项目等开展工作,努力提高参赛作品的质量和水平。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学院学术创新部要全方位、多层次、有重点地做好宣传工作,使“挑战杯”竞赛品牌在师生中产生更为广泛、更深远的影响,要广泛宣传竞赛中涌现的典型事迹和典型人物,引导和激励更多学生积极投身学术科技创新实践,在校园中形成崇尚学术、勇于创新,志存高远、追求卓越的浓厚氛围。
八、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
江门校区团委办公室(2号楼112)
联系负责人:钟老师(江门校区)
联系电话:020-82906431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