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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插本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指引

发布时间:2023-06-25 15:03:21 浏览次数: 【字体:

专插本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指引

一、组织关系转接

1.省内转接

原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属于广东省内,必须由原组织关系

所在的基层党委在广东省党务管理信息系统上发起转接,开具电子版组织关系介绍信;

介绍信抬头:广州华立学院党委

去往支部:XXX学院学生党支部

(注:若是江门校区,则为江门校区党支部;若是国际学院,则为国际学院党支部。)

2.省外转接

原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属于广东省外,由原组织关系所在的基层党委在党务管理信息系统上发起转接,开具电子版介绍信;

介绍信抬头:广州华立学院党委

去往支部:XXX学院学生党支部

(注:若是江门校区,则为江门校区党支部;若是国际学院,则为国际学院党支部。)

为保险起见,建议在系统上发起转接的同时,同时开具一份纸质版的介绍信,纸质版介绍信抬头名称填写为:中共广州华立学院委员会,接收单位填写广州华立学院XX学院学生党支部。

备注:录取学院名称的学生党支部,需要问清楚哪个专业,这个专业对应于哪个学院(例如:工程造价专业对应的是城建学院,则支部名称为城建学院学生党支部)。

二、党员档案转接

1. 如果为应届毕业生,党员档案在原学校,可以向原来

学校申请自提档案,当领取档案之后,妥善保管,不得私自拆封。待开学报到时,将党员档案交至各二级学院报到处。   

2. 如果党员档案已经与学籍档案一同派遣过来,则开学

报道后联系辅导员或者学院党务秘书将党员档案取出来。

3. 如果党员档案在生源地或者人才市场,可向档案所在

地申请调档,若生源地或人才市场档案管理处需要加盖党组织公章的调档函,则在开学报道后联系党办协助办理。

注:组织关系在开学检查完党员档案后方可接收。

 

 

 

 

 


终审:党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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