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限期清理教职工借款的通知
关于限期清理教职工借款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截至 2025 年 11 月 21 日,经财务处核查,部分单位教职工未结清个人借款(含银行对公转账借款)。为规范学校资金管理,现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通知相关借款人核对借款金额,于 2025 年 11 月 30 日前到财务处办理还款手续。
二、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还款的,需由借款人提交书面情况说明(本人签名),经部门或项目负责人审批同意后,于 2025 年 11 月 30 日前报送财务处备案。
三、逾期未办理还款或备案手续的,将依据《广州华立学院校内借支管理办法》(财字〔2024〕2 号)文件规定,自 2025 年 12 月 21 日起从借款人工资账户中直接扣除欠款;多次督促仍未办结的,将暂停该单位经费报销权限,直至借款事项结清。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按要求办理,确保借款清理工作按期完成。
计划财务处
2025 年 11 月 21 日
终审: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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