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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通知

关于开展2024年度民办高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3 10:51:27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度民办高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3月6日-2024年4月19日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同一申报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课题,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3个以上(含3个)项目的申报;项目主持人同时报送两项及以上课题立项者,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凡单人主持,没有其他成员的申报课题均不予立项。

(三)主要负责人应该是民办高校在编的全职人员(不含返聘人员)。

(四)凡承担往年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科研立项课题尚未结题的人员,不得申报2024年度科研课题。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应根据《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2024年度民办高校科研课题指南》(见附件1)的范围选择课题,亦可结合本校工作实际情况结合当前民办教育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教育教学研究,可自拟题目进行申报。

(二)各民办高校应加强对本年度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管理和项目指导,既要积极鼓励,又要严格把关,依据《广东省教育科研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对申报人信誉、申报书填写内容、前期研究成果、项目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各单位申报课题数量,每所民办高校原则上不超过5项。

(三)申请学校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通报批评,并责成5年内不得申报本协会课题;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

四、材料报送

课题立项申请书(见附件2)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报送材料包括:各二级学院审查合格的《课题立项申请书》一式2份《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1份,文档名称统一为学校名称+课题负责人+课题名称。电子版申报书、汇总表由科研处统一汇总上报,包括WORD版本和已盖章PDF版本,电子文档请发送至科研处邮箱hualikyc@hualixy.edu.cn,纸质及电子版材料请于4月12日之前提交至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五、其他事项

(一)课题组于2024年9月9日前向协会秘书处报送开题报告书(见附件4)。

(二)课题组于2024年12月20日前向协会秘书处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书(见附件5),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迟结项或更改项目时,请填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见附件6)。

(三)课题组于2025年3月31日前向协会提交《结题报告书》(见附件7)和课题研究报告(见附件8)以及课题研究的相关成果复印件。

(四)课题研究完成期限为2025年3月31日。

附件1 2024年度民办高校科研课题指南.docx

附件2 立项申请书.docx

附件3课题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4开题报告书.docx

附件5中期检查报告书.docx

附件6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docx

附件7结题报告书.docx

附件8课题研究报告撰写格式及基本要求.docx

科研处

2024年3月13日

(联系人:李惠民,联系电话:020-82901189)










终审: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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