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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控

广州华立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与完善二级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的指导意见

来源: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作者:质评中心 发布时间:2023-10-08 09:52:34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单位、各部门:

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是学校生存和发展之本,提高教学质量是教学和教学管理的中心任务。在学校实行分级管理后,二级学院既是教学活动的直接组织者,又是教学活动过程的直接监督者,也是教学效果的直接检验者。促进二级学院发挥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职能,不仅是学校教学质量保障和监控工作的基础和保证,也是二级学院自身建设和发展的需要。二级学院建立健全完整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对提高教学质量,保证学校的生存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根据《广州华立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及运行条例》,就进一步规范与完善二级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提出以下指导性意见,供各学院借鉴和参考。

一、建立二级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组织

二级学院教学质量保障组织包含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工作领导小组、学生信息员队伍、教学督导小组及教学评价小组。

1.二级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形成二级学院领导—系(教研室)主任—教师分级负责、相互协调的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教学督导小组、学生信息员队伍、教学评价小组等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参与具体工作。

2.二级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系(教研室)主任、教科办主任等组成,由院长任组长。本小组在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保障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

3.教学督导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由负责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同时可配备督导秘书1名,由学院直接领导,并自觉接受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的工作指导。关于教学督导小组成员的任职条件及工作要求等,详见《广州华立学院教学督导委员会章程》。

4.学生信息员队伍一般由各班级学习委员组成,每个年级明确一位组长;学院教学督导秘书在各位组长的协助下,负责本院学生信息员队伍的组织工作及成员反馈信息的分析和总结工作,适时将相关情况通报本院教学督导小组,并上报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关于学生信息员的任职条件及工作要求等,详见《广州华立学院学生信息员工作条例》。

5.教学评价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系(教研室)主任、教科办主任、资深教授、用人单位代表等组成,负责本院的新专业评价,学院教学状态、课程与教学项目的评价,在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的指导下实施本院的合格评估等重大教评工作。

二、明确各级组织基本职能,做到有章可依、有据可查

1.学院领导小组在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中行使下列职能:

(1)依据学校的教学质量标准和评估指标体系,负责制订本单位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工作计划;

(2)组织引导系(教研室)的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工作;

(3)加强对教学质量保障人员的配置与培训工作,为实施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长效机制提供有力的人员保障;

(4)学院领导指导、监督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等工作,指导、监督教学质量监控各环节的组织与实施;

(5)专业负责人负责组织相关人员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6)系(教研室)主任负责组织任课教师修订和执行教学大纲,监督大纲的落实情况;

(7)主讲教师负责修订、完善教学大纲并严格按教学大纲进行教学,加强课堂教学管理,保证课堂教学秩序,有效完成课程教学内容,保证课程目标的达成;

(8)组织师生对主要教学环节进行教、学评价,准确地分析教学过程发展趋势,出现问题及时反馈,促进教学效果的持续改进。

2.教学督导小组在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体系中行使下列职能:

(1)对本学院教学质量进行全方位的动态监控;

(2)对各教学环节及教师教学质量进行检查、评价,并及时反馈评价意见,具体内容:教风与学风、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等方面监控,系(教研室)活动,毕业论文(设计)过程质量监控,毕业答辩全过程监控,课堂教学监控,课堂教学资料监控,课程考核资料监控,实践教学环节(课程设计、实验、实习等)监控,应用型课程等课程改革项目全过程监控、教师工作室的全过程监控;

(3)组织召开学生教学工作座谈会,提交座谈会的情况分析与总结;

(4)及时、客观地向学院领导以及教与学双方反馈教学现状、教学质量等教学工作信息,提出改进教学工作的建议,为教学质量标准的建立提供依据;

(5)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和学院教学工作计划在学期初制订工作计划,定期召开教学督导分析会议,学期末做好工作总结。

3.学生信息员队伍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中行使下列职能:

(1)负责针对学生开展教学质量信息搜集、反馈等工作;

(2)及时反映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

(3)负责针对学生开展学风现状的信息收集、反馈等工作;

(4)负责针对学生开展加强学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5)完成《广州华立学院学生信息员工作条例》规定的其它工作。

三、建立基于持续改进的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运行体系

1.学期初进行各项教学准备检查:该阶段设置9个检查项目——教师和学生到位情况、教学管理人员到位情况、教室和实验室准备情况、教材发放情况、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制订情况、教学督导计划制订情况、课程教学计划进度制订情况、教案撰写情况、系(教研室)活动计划制订情况;

2.学期中进行教学质量跟踪:该阶段设置11个跟踪项目——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课程教学计划进度执行情况、系(教研室)活动计划执行情况、教学督导计划执行情况、教案检查、作业和实验报告批改情况、学生信息员的信息收集与反馈情况、实验开出情况、召开座谈会、教学质量学生调查问卷、质量跟踪综合分析;

3.学期未进行教学效果鉴定:该阶段设置11个鉴定项目——学期教学工作总结、教学督导工作总结、系(教研室)活动总结、课程教学计划完成情况、考试命题与试卷管理情况、期末考试安排与考场情况、阅卷与成绩登统情况、考核资料归档情况、课程目标的达成情况、学生评教情况、领导和同行听课评教情况。

4.寒暑假进行教学研修优化:该阶段设置9个完善优化的项目——质量监控资料汇集、教学研讨优化、完善教学计划、完善教学大纲、改善实验教学条件、精选教材、配备教师、授课计划制订、做好下学期开学准备。

四、建立学院、学生、企业在内的多元化教学质量反馈和评价体系

1.系(教研室)是在第一线教学活动的直接组织者、实施者和管理者,在教学管理监控中是教学质量保障的直接责任者:要通过学院领导、同行专家、系(教研室)主任以及教师间相互听课,发挥各级督导作用;通过组织召开座谈会了解教师在教学和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教”与“学”情况,并做到及时反馈、跟踪改进。

2.发挥学生对教学质量保障的评价作用,通过对课程的总体情况和各课程的教学质量进行问卷调查,及时掌握整个学院各课程教学环节、教学效果及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3.引进用人单位与社会有关标准,使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更具科学性。在新的形势下,原有的学校内部教学质量监控为主导显然已经不能适应新的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必须变校内监控为主的小监控为校内校外两条监控路线为中心的大监控:加大校内外实践环节教学意见的反馈;加大市场、企业对毕业生教学质量的反馈;请企业人员参与到校内教学环节的设置和监控等等。

 

 

广州华立学院

2023年9月15日

终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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