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华立学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评建工作方案 (2025年6月修订稿)
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 年)》《中国教育现代化 2035》,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11〕2 号)、《对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部分评估指标的调整说明》(教督局函〔2018〕1 号)、《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中办学条件评价环节工作指南》(教督厅函〔2024〕14 号)、《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办学条件评价环节工作指南和指标体系及其释义的通知》(2024年 10 月)等文件精神,我校拟于 2026 年下半年接受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为切实开展教学评建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校内公文平台。
广州华立学院
2025 年 6 月 30 日
终审: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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