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团十九届三中全会部署,依据《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在两校区各级团组织中集中开展2025年度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以下简称“述职评议考核”)。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述职评议考核对象
各级团的基层委员会书记(含主持工作的副书记)。团员人数较多、条件成熟的团支部可参照执行。
二、述职评议考核开展时间
2025年12月29-31日。
三、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一)组织团员青年参与青年大学习,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面向团员青年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国情和形势政策教育、道德品行教育、法纪教育情况;开展团内集中教育情况;组织引导团员青年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情况等。
(二)加强团组织自身建设和扩大组织覆盖情况;规范发展团员情况;加强团员日常教育管理,转接组织关系和流动团员联系服务情况;团费收缴管理情况;“三会两制一课”、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落实情况;加强党、团衔接,履行全团带队职责情况和推优入党制度落实情况;全面从严治团和团干部队伍建设情况;“青年之家”建设和发挥作用情况等。
(三)代表团员青年向党组织和有关方面反映青年利益诉求和推动落实情况;结合团员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现实需求开展服务和活动情况;整合资源帮扶团员青年特别是困难团员青年情况;团员青年对团组织的获得感等。
(四)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党的中心任务和“急难险重新”工作,开展岗位建功、创先争优,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情况;组织团员青年开展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区报到等情况;吸纳、培养、推荐青年人才情况;党组织对团组织的工作评价情况等。
四、述职评议考核流程
(一)前期准备。各基层团组织书记对照考核内容,认真梳理总结年度工作,撰写述职报告,并于2025年12月29日前提交至校团委。
(二)现场述职。在规定时间内,各基层团组织书记就年度履职情况进行现场述职,述职时间每人不超过5分钟。校团委将组织评审小组进行听取。
(三)评议测评。评审小组结合述职报告、现场述职及日常工作了解,进行评议。
(四)结果反馈。校团委综合评议和测评情况,确定考核等次,并向本人及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
(五) 整改落实。各基层团组织书记针对反馈问题和评议意见,制定整改措施,并在后续工作中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高度重视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程序规范、有序推进。
(二)突出问题导向。述职报告要实事求是,既总结成绩,又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思路和措施。
(三)强化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将作为团干部评价、评优推荐、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等次较低的团组织书记,将进行提醒谈话,督促整改。
(四)严守工作纪律。严格遵守考核工作纪律,确保考核过程公平公正、风清气正。严禁弄虚作假、形式主义。
共青团广州华立学院委员会
2025年12月26日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