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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州华立学院2026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03 17:22:13 浏览次数: 【字体:

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攀登计划”专项资金),是广东省政府每年从财政经费预算中划拨专门用于培育提升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的专项资金。每年在全省遴选、培育和资助大学生科技创新团队开展具有前沿性、开创性的科技创新实践研究。请各二级学院根据文件要求,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完成申报工作。

一、 申报项目类别

2026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旨在面向全省遴选、培育和资助一批高等院校在校大学生团队,开展县域产业发展、文化建设、公共服务和科技服务等四类实践研究项目。

1. 产业发展

围绕岭南特色产业、海洋产业、乡村集体经济等,通过科技赋能、创意转化、市场运营等方式,助力推动地方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转型升级。

2. 文化建设

围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建筑、特色文化产业等,开发系列文化产品,打造线下文化阵地,助力推动岭南文化创新发展。

3. 公共服务

围绕规划设计、教育医疗、法律法治、创新创业、绿美广东建设等,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积极建言献策,助力推动基层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现代化。

4. 科技服务

围绕县域科技攻关、科创落地、科学普及等,在县域“产业链”“人才链”“创新链”发展上提供支持,助力打通县域科创“最后一公里”和科创人才队伍建设。

二、 项目资助等级

项目资助等级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重点项目每个资助10万元,一般项目每个资助3万元。

三、 申报对象

广州华立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四、 项目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申报项目须以团队形式申报,且允许跨校组建团队。项目团队学生总人数不超过15人,应建立梯队式人员架构,由高年级学生牵领低年级学生开展研究,可以指定双负责人。每一申报者同年只能申请1个项目。

2. 申报项目实施周期为两年,自立项结果公布之日起算。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禁止变更项目名称或项目研究方向。

3. 申报项目必须包含实质性的学术科技创新成果,要求具有一定科学性、先进性和现实意义。申报项目须以学生为主设计,独立完成,能够进行成果展示,参加科技作品展。项目无知识产权归属纠纷(必须为学生主持的项目)。

4. 申报项目须配备3至5名指导老师,其中至少配备一名35岁以下青年教师。本科及以上项目团队须至少配备一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指导老师。

5.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以及立项前获省级及以上财政资助的项目等均不在支持范围之列。

6. 专项资金仅接受学校统一申报,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

7. 申报项目选题要求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重点鼓励围绕“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四大方向(产业发展/文化建设/公共服务/科技服务)开展研究。

8. 其他申报项目具体要求、分类及资助金额详见《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管理办法(2026年修订)》(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 申报者要求:申报者须品学兼优、善于独立思考、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和理论分析能力,对科学研究等拥有浓厚的兴趣,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研究探索精神,有着强烈的求知欲和严谨的学术作风,具备未来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 申报项目要求:申报项目选题要求紧密围绕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能够产出一定科研效益、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指导教师应贴合项目研究主体专业,兼顾多学科背景,做到校内外协同,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指导学生围绕选题进行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实验测试)、修改完善项目内容。

3. 申报二级学院要求:二级学院作为资金申报主体和项目管理单位,承担立项项目的培育、辅导、监督和经费管理等工作,对立项项目评审、项目过程管理、结题验收认定等工作负责;指导项目团队制定资金支出计划,监督项目团队合规、按进度使用专项资金。

五、 报名方式

1. 各项目负责人依据广东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专项资金作品申报书模板填写项目内容后,将纸质版申报书以及电子版申报书交至负责人所在二级学院。

2. 二级学院整理好资料后,确保每个申报书命名、排序无误,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申报书和电子版汇总表以压缩包形式报送至邮箱cyb@hualixy.edu.cn。 (邮箱需备注XX学院+攀登计划资料)。纸质版申报书依据汇总表排序报送至广州校区综合楼104林老师处。截止日期2025年12月31日。

3. 后期校团委将邀请专家进行校内评审工作。

六、 注意事项

1. 申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关于高校科研学术行为的有关规定和程序。项目申报人(负责人)、参与人有伪造或者变造申请材料的,撤销当年申请项目资格;申报项目已决定资助的,撤销原资助决定,追回已拨付的专项资助经费。

2. 剽窃他人科学研究成果或者在科学研究中有弄虚作假等情节严重的行为,一经查实,由团省委直接做出终止资助项目实施的决定。

3. 有以上违法情形之一的,5年之内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项目。事前年份申请过攀登计划且中期检查,结题事宜不达标的组织或个人不得申报本年度攀登计划。

4. 项目专项资金使用须严格遵循《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范围(科研业务费/差旅会议费等),严禁用于无关支出。结项时需提交资金支出明细表、进度表、大额支出凭证等资料,未达标项目将削减下年度资助指标。

 

附件1:2026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作品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2:2026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作品申报书.doc



 


终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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