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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学生社团功能型团支部的通知

作者:校团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24-04-09 16:27:0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各学生社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改革创新高校共青团工作 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引领实效的若干措施》,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基层团组织建设,强化学生社团思想引领和工作指导,决定在我校学生社团中建立功能型团支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社团功能型团支部的成立条件

一)申请成立团支部的学生社团必须是经学校团委正式注册成立的合法学生社团;

(二)学生社团共青团员人数超过3人的须建立团支部;

(三)学生社团团支部成员须加入学生社团满一个月,经学生社团团支部报学校团委注册登记后,方可成为学生社团团支部成员。


二、学生社团功能型团支部的工作职能

(一)组织团员青年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团的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执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等;

(二)贯彻上级党团组织的指示精神,结合学生社团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各阶段的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学生社团团支部工作会议,传达上级精神,布置相关工作,民主决策并监督执行所在学生社团发展方向的重要决议;

(三)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引导会员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学生社团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学习交流、仪式教育、主题团日等教育活动,开展“三会一课”;

(四)建立健全学生社团功能型团支部各项工作制度,做好经验总结和资料整理工作;

(五)组织学生社团充分发挥自身特色优势,积极开展服务校园文化活动;

(六)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教育与管理,认真做好各项团务工作;

(七)做好学生社团功能型团支部成员的日常登记管理工作;

(八)学生社团功能型团支部,一般不发展团员、处分处置团员,不收缴团费,不选举团代表大会代表和进行换届,不开展“推优”入党工作。


三、学生社团功能型团支部委员会结构构成及职责

学生社团功能型团支部委员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综合考虑支部委员会结构的合理性和委员候选人综合表现,民主选举产生。团支部设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一人。其中支部书记原则上应由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兼任。如支部团员人数众多,可增设其他工作岗位,具体工作由业务指导单位党组织及团组织进行指导。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应按期换届选举。

具体职责如下:

(一)团支部书记:主持学生社团团支部全面工作,具体包括: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党团组织会议精神及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开展主题团日活动;监督社团工作计划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二)组织委员:掌握团支部的组织状况,做好团情统计工作;了解团员的思想、学习情况,在上级党团组织的领导下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团员学习团务知识;

(三)宣传委员:按照上级党团组织的要求,开展宣传动员工作;负责团支部的信息工作和对外宣传工作;做好工作总结和资料整理工作。


四、学生社团功能型团支部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学生社团团支部成员除必须履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规定的所有团员义务和享有《团章》规定的所有团员权利外,还拥有以下义务和权利:

(一)团支部成员须认真学习并遵守学生社团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团支部成员只在班级团支部进行团籍注册和缴纳团费,不重复注册及收缴团费;

(三)团支部成员是一个团籍两种身份,不仅是班级团支部成员,同时也是社团团支部成员,需参与两个支部的活动;

(四)团支部成员须在学生社团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每学期参加学生社团团支部的人员登记。


五、团支部成立程序

(一)各学生社团向业务指导单位提出建立学生社团功能型团支部申请(附件1);填写《广州华立学院学生社团功能型团支部团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并由社团指导单位向学校团委提交成立功能型团支部的请示(附件3)。

(二)校团委对学生社团功能型团支部成立进行批复。

(三)各学生社团根据批复意见正式成立功能型团支部,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方式:020-82906431

工作邮箱:gghlxytw@163.com

 

 

青团广州华立学院委员会

202449

 

终审: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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