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实训通知

关于广州华立学院2023~2024学年度校外实践教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0 17:12:23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二级学院:

按照学校关于“3+0.5+0.5”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改革精神,全院师生的共同努力下,2024届校外实践教学已顺利完成。为总结交流工作经验、评比表彰先进,推动我校校外实践教学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校外实践教学先进集体、优秀实习指导教师和优秀实习生。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参与2023~2024学年度校外实践教学的二级学院、指导教师和学生。

二、评选名额

(一)先进集体(2个)

(二)优秀实习指导教师(按二级学院参与校外实践教学跟踪与指导教师总人数的15%比例评选,人数四舍五入)

(三)优秀实习学生(学院2024届毕业生总人数的8%,人数四舍五入)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2个)

1、贯彻落实学校有关“3+0.5+0.5”教学改革指示精神,按照专业教学计划修订校外教学专业指导手册和实习大纲,并按照校外实践教学工作计划组织实施。

2、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数量能满足学科专业和学生人数的需求,且安排学生到知名企业比例和集中安排率达到学校规划目标。

3、做好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岗位安排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学生7月份校外实践教学岗位安排率与2023年9月-2024年3月份到岗率达到学校规划目标,实习期间学生无重大安全事故。

4、积极做好学生校外实践教学期间的跟踪指导工作,学生实习作业、实习报告、实习成绩鉴定表等资料回收率达到95%以上。按时如实上报学生实习动态信息,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抽查数据准确率达到82%以上。

(二)优秀实习指导教师

1、严格执行广州华立学院关于校外实践教学管理各项规定,认真完成学校下达的校外实践教学指导任务。定期与学生联系,每周至少联系1~2次,每学期至少与学生系统指导1次;所指导的学生优秀率达15%以上。

2、配合二级学院做好校外实践教学各项信息收集工作,定时主动汇报学生实习情况,汇报数据及时、准确。

3、认真做好个人校外实践教学改革工作总结,有分析、有体会,且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

(三)优秀实习学生

1、实习组织纪律好,实习态度认真,很好地完成实习单位的工作任务,尊重指导教师,按时交齐实习作业、实习报告等资料。

2、在实习期间无违法违纪记录,能在企业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校外实践教学,并按照学校校外实践教学计划很好地完成实习任务, 实习单位评价良好以上(需单位开具盖章证明学生在企业实习期期间表现情况)。

3、生产实习与毕业实习成绩优秀;撰写的实习报告能结合实际工作,对实践活动具有一定的理论指导意义。

四、评选要求及程序

1、评选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条件、范围和程序进行评选。

2、各二级学院成立校外实践教学评优推荐小组

组长:各二级学院负责人

副组长:教科办主任

组员:各专业负责人(系主任)

3、评选程序:

(一)在二级学院推荐、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参评二级学院填写《2023-2024学年校外实践教学先进集体单位登记表》,参评个人填写《2023-2024学年校外实践教学先进个人登记表》(分教师和学生)。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二级学院存档,一份交教务处备案。

(二)评选时间安排:

1、校外实践教学优秀学生评选:2024年4月10日~4月30日;

2、校外实践教学优秀指导教师评选:2024年4月10日~4月30日。

3、校外实践教学先进集体评选:2024年4月10日~4月30日

4、学校将对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初选名单进行公示,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为3天。

五、评比办法和表彰

通过各二级学院初审评议,学校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评选结果,学校将授予广州华立学院先进集体、优秀实习指导老师、优秀实习生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附件文件包.zip

  1. 《2023-2024学年校外实践教学先进集体登记表》

  2. 《2023-2024学年校外实践教学优秀指导教师登记表》

  3. 《2023-2024学年校外实践教学优秀实习生登记表》

  4. 《2023-2024学年校外实践教学优秀实习生风采》

 

广州华立学院教务处

2024年4月10日


终审:校企合作 / 产教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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