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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广州华立学院2026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7 10:23:02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做好广州华立学院2026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2026年毕业生已临近毕业离校,为贯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要求及《广东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 关于做好2026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做好我校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计划变更和毕业确认等相关工作,加强贷后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还款计划变更

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如符合相关条件继续攻读学位的(考取研究生或攻读第二学位),可在学生毕业前向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县(市、区)教育局资助部门提出申请,办理还款计划变更,可继续享受财政贴息。同时,向办理助学贷款的县(市、区)教育局资助部门提供以下材料:

(一)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还款计划变更单;

(二)学生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复印件或录取高校的就读证明;

(三)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二、组织毕业确认

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助学贷款学生在毕业前完成毕业确认工作,督促学生及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善信息。各二级学院要加强审核,确保每一名贷款学生在离校前完成毕业确认,提高信息准确率。

(一)系统操作方法

 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csls.cdb.com.cn),在“个人资料维护”功能中更新信息,后在“毕业确认申请”功能中提交申请。

(二)毕业确认表提交

贷款学生完成“毕业确认申请”后,导出并打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一式两份,一份学生本人签字(需按手印)后于6月16日前交至辅导员处,辅导员收齐后,以学院为单位于6月18日前交至学生处;一份学生留存。

(三)注意事项

1.贷款毕业生因休学、参军入伍、学制信息有误等原因导致毕业年份与贷款合同不一致的,应及时与生源地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办理贷款合同变更等手续,以免自付利息,继续在校就读者可继续享受财政贴息。

2.如系统无法登录,请拨打国开行电话95593或联系贷款办理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密码重置。

3.通过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其他银行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毕业生,不需通过国开行在线系统申请毕业确认,但应主动、及时与生源地助学贷款经办银行或当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以免造成违约等不良后果。

 

三、加强诚信教育

各二级学院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资助育人,充分利用毕业确认的时间节点,加强对贷款毕业学生的感恩和诚信教育,引导学生感恩祖国、诚信还贷、保持良好个人征信,促进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健康良性运行。

 

四、有关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按时间节点及时组织学生完成还款计划变更和毕业确认等相关工作,确保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广州华立学院学生处

                             2026年4月27日

终审: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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