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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度励志典型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02 09:22:55 浏览次数: 【字体:

关于做好2026年度励志典型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华立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院学字〔2026〕7号)相关规定,为充分发挥学生资助工作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生榜样引领作用,现就开展2026年励志典型奖学金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6月12日前,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开展申报工作,召开现场展示与答辩评审会确定初审名单,并在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全套申报材料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

(二)6月26日前,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对二级学院上报的初审名单和申请材料进行复核,组织校级现场展示与答辩评审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

(三)7月1日前,学校从获奖学生中择优推荐参评广东省教育厅2026年“励志学生成长成才典型”奖项。

(四)7月25日前,学校完成励志典型奖学金发放工作。

二、申请条件和奖励标准

(一)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无不良信用记录;

4.作风优良,生活简朴;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6.按时缴纳学费或办理缓交学费。

(二)专项申请条件

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

1.在校期间曾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或国家助学贷款等国家资助的在校生或毕业5年内的毕业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积极进取,乐观向上;勇于克服在生活、学习等方面的困难,勤奋努力,学业成绩优异,或在工作岗位上、在自主创业方面奋发有为事迹突出

奖励标准

励志典型奖学金评选名额不超过20名,每人奖励2000元,颁发荣誉证书。

三、评审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和程序开展工作,全程公开透明,接受全校师生监督。

)优中选优原则。重点考察学生的励志事迹和成长经历,优先推荐在逆境中自强不息、取得突出成绩或作出突出贡献的学生。

)事迹导向原则。突出典型性和感染力,注重挖掘真实感人、可学可鉴的励志故事,避免单纯以学业成绩或获奖数量作为唯一评审标准。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按时报送,规范材料。各二级学院须于6月12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广州校区:综合楼106室;江门校区:四号教学楼111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学生资助中心,统一命名为"XX学院2026励志典型奖学金申报材料"。

1.《广州华立学院励志典型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加盖学院公章,个人事迹部分:字数1500-2000字,要求主题突出、语言流畅、真实生动,以一个核心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故事性叙述,避免写成全面总结式汇报)

2.励志典型奖学金评审会议记录表(纸质版1份,须有评审工作组全体成员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2026年励志典型奖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电子版1份,纸质版1份,加盖学院公章)

4.学生个人介绍、高清生活照及事迹相关图片素材6-10张(电子版,单张图片大小不低于2MB,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5.学生个人汇报展示PPT(电子版1份,时长控制在5-8分钟)

6.学生获奖证书、学术成果、社会实践证明等佐证材料扫描件(电子版,按国家级、省级、校级、院级从高到低顺序命名,格式示例:“01.国家级-国家奖学金荣誉证书”,所有材料放入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校区-学院-姓名")

(二)材料撰写要求

申报材料要突出“励志”主题,聚焦学生克服困难、自强不息的成长历程和感人事迹,注重细节描写和情感表达,增强感染力和说服力。审批表中的“获得荣誉和奖励”栏须按奖项级别从高到低依次列出,注明获奖时间、奖项名称和颁发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评审工作,全面准确传达评审政策和要求,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知晓并参与申报。同时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和正确引导,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

(二)严格程序,规范评审。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执行评审标准和程序,制定详细的评审细则,组织现场展示与答辩评审会,评审过程须有完整记录。

(三)公示期间,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向所在学院或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实名举报。举报电话:020-31362404,举报邮箱:gghlxsc@163.com。

(四)获得励志典型奖学金的学生,如有弄虚作假、违纪违法等行为,学校将撤销其荣誉称号,追回已发放的奖学金,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江老师、温老师

联系电话:020-31362404

电子邮箱:gghlxsc@163.com

办公地址:广州校区综合楼106室、江门校区4号教学楼111室

附件:

1.广州华立学院励志典型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励志典型奖学金评审会议记录表

3.2026年励志典型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4.个人事迹材料撰写模板

       附件1-4.zip


 

广州华立学院学生处

2026年6月2日

终审: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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