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核查整改工作安排
各二级学院、江门校区、各相关单位:
2026年7月30-31日,学校组织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办学条件评估工作,专家现场对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按评估要求和流程进行核查,现整改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安排
1、二级使用单位按存放地点导出设备清单,由二级单位按清单逐条梳理,按问题和整改措施提出处理意见,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审核后统一进行调整,二级学院按调整后结果再交清查,对调整后设备标签重新进行打印粘贴。
2、各学院部门核查实验室、活动室、实验准备室等实验教学场所是否需要安装投影仪,教师位是否需要安装教师电脑,或增加补其他多媒体设备,将相关需求提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统筹安排补充。
3、各学院和部门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核查整改工作安排清单》(见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核查整改方案)逐项落实整改工作,在整改过程中及时反馈遇到的问题,及时沟通处理。
4、本次整改过程中在对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核查中的相关信息需要修改和调整的,请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提交修改和调整意见,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统一安排处理。
二、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领导要重视设备资产核查工作,加强核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学院/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核查工作和联络工作,具体负责配合此次核查工作,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确保仪器设备核查整改彻底、全面,核查数据做到真实、准确。
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核查工作根据任务推进情况进行考核,纳入学年实验员绩效考核重点内容。
3、实验室使用记录规范化检查
加强实验室日常管理和安全检查,督促实验师生认真规范填写实验室使用记录和实验室开放记录,实验管理员要按实验室运行情况及时认真填写实验室日志、仪器设备维修记录等。期末整理各实验室各种资料,对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检查,对不规范和不完整的记录要进行整改,完成实验室使用记录归档。
4、加强教学仪器设备状态和动态检查。实验室管理人员对实验室设备状态进行全面检查和必要的维护,对需要维护或维修的设备要及时下单安排维修和维护。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8月24日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