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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6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6-05-19 10:10:1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二级学院、实验中心:

一、总体要求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吸取近期实验室安全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实验室安全事故防范工作,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一)全面摸清底数。完成全校实验室安全风险排查,建立“一室一表、一校一台账”的风险管理体系。

(二)隐患动态清零。实现隐患排查全覆盖、整改全闭环,所有隐患务必于2026年内整改完成。

(三)分级分类精准管控。持续做好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工作,确定I级(重大风险)、II级(高风险)实验室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四)压实责任体系。强化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三级安全责任体系,确保责任落实到人。

三、组织架构

(一)实验室安全工作委员会

 长:学校党政负责人

副组长:分管校领导

 员:校领导、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教务处保卫处、保卫部、总务、各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各二级单位职责

各二级学院成立实验室安全工作小组,由党政负责人任组长,明确分管实验室安全的领导、实验室负责人及安全员,形成完整的实验室安全工作队伍。

四、工作安排

(一)实验室安全风险专项排查

(2026年5月18日前完成,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

1.风险点排查。各实验室参照《高校实验室重要危险源主要风险清单(试行)》(共8大类48条),逐项排查,填写主要风险点,形成实验室安全风险清单。

2.建立风险台账。做到一室一表:每个实验室填写一份安全风险表;做到一校一台账:学校层面建立校级实验室安全风险台账并动态调整;聚焦高风险实验室、重要危险源风险,建立风险动态监测与预警机制。

3.报送要求。实验室安全风险清单于2026年518日前报送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二)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

(2026年5月—6月,责任单位:各二级学院、实验中心)

1.持续做好分级分类。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依据危险源类型与数量等变化,动态更新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台账更新学院实验室分级分类信息备案表

2.确定高风险实验室。确定I级(重大风险)、II级(高风险)实验室。

3.精准管控。对I级、II级实验室实施重点监管,每季度向资产设备管理部报备并接受监督。

4、请各学院将《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信息备案表(2026年)》于6月5日前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三)自查自纠与隐患整改

(2026年5月—10月,责任单位: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各二级学院)

1.制定实施方案。各二级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实验室安全自查实施方案,方案备查。

2.全面自查。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6年)》(13大类303项要点),严格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和整改工作对各类实验室(实训室)和相关场所开展全覆盖。

3.建立隐患台账。建立安全隐患台账,明确隐患描述、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措施。

4.闭环整改。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时限;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发现的隐患务必于2026年内整改完成。

5、请各学院将《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按附件模板撰写)61日前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总结报告(2026年)》按附件模板撰写)于10月10日前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四)安全教育培训

(全年,责任单位: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各二级学院)

1.安全培训所有从事实验工作的学生、教职工及外来人员须通过实验室安全知识培训。针对有重要危险源的院系和专业,开设安全教育必修课或纳入必修环节。初次进入实验室人员须接受准入教育与应急培训。

2.应急演练。学校、二级单位和实验室建立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制度。结合学科特点开展应急演练,保障应急物资和装备的有效性。重点针对重要危险源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3.安全文化建设。学校统一编发实验室安全手册,发放到各个实验室二级单位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工作简报、文化月、知识竞赛等方式加强安全宣传。

(五)实验场所与设施管理(持续开展,责任单位: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保卫总务处、各二级学院)

1.场所环境。每个实验室门口挂有安全信息牌,包括分级分类结果、安全风险点、责任人、应急联系电话等安全信息牌缺失或损坏的请及时安排制作

2.消防设施。配备合适的灭火设备,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紧急逃生疏散路线图显著张贴。

3.应急设施。存在燃烧、腐蚀等风险的实验区域,配置应急喷淋和洗眼装置,定期检查维护。

五、工作安排与时间节点

时间节点

 

工作内容

 

责任单位

 

5月28日前

 

完成实验室安全风险专项排查,提交风险清单

 

各二级学院

 

6月1日前

 

二级单位完成《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

 

各二级学院

 

65日前

 

完成实验室分级分类认定,确定I、II级实验室

 

各二级学院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6月10日前

 

提交《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至省教育厅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6月—9月

 

落实隐患整改,做好整改记录

 

各二级学院

 

9月30日前

 

完成第二轮复查,确认整改闭环

 

各二级学院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10月15日前

 

提交《高校实验室安全自查整改总结报告》至省教育厅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抓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二)压实主体责任。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督办。

(三)严格信息报送。按时、规范报送各类报告和材料,确保内容真实、完整。

(四)强化督导检查。学校将组织各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工作,对工作敷衍、整改不到位督促问责。

(五)建立长效机制。以本次工作为契机,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体系,构建系统、科学、有效的长效机制。

附件:实验室安全工作报告模板及相关附件.zip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5月19日   

终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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