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评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核查整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江门校区、各相关单位:
2026年3月28-29日,学校组织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办学条件预评估工作,专家对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按评估要求和流程进行核查,现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工作安排如下:
一、存在问题
1、相当部分设备清单中型号标注为*,无具体型号或规划;
2、老旧电脑开机慢,开机后运行软件不顺畅,性能难以满足教学要求,部分甚至放置桌面未安装,
3、设备存放存储室、实验室准备室等,未用于教学活动。如全媒体设备耗材存储室存放的摄影摄像器材、机器人基础实验室设备存放实验室准备室等。
4、实验室名称有被误解不是实验室,而是提供行政、后勤等服务功能。如跨专业综合实践中心的政务中心、会议室、融媒体制作中心、幼儿活动室、养护室等。
5、新购设备未投入使用。如语音室更新电脑、新建计算机实验室等未形成凭证,但投入使用的;口腔医学技术专业新建实验室设备未投入使用,药学院装修中实验室到货设备,智能制造学院机器人自动化综合实验室新购设备等未投入使用等。
6、转让购置二手设备,非全新设备,未用于教学活动。如16、17、18号楼首层、9号楼转让设备,新能源发电与微电网控制实验室、建筑物理实验室、物理实验室等实验室转让旧设备等,均被核减。
7、存放地点有误、未用于教学活动。如存放在设备备用室的多媒体备用设备、旧电脑、实验室管理系统等。
8、活动室等未真正用于教学。地点名称为预留用房、活动室、报告厅、展厅、书吧等。
9、办公室存放地点等非教学用途。如存放于办公室的教师科研设备,校园自助服务系统平台、保卫处用于国防教育的激光射击模拟训练系统等。
10、标本等属于陈列品,不是仪器设备。如资源勘查与工程专业实验室薄片标本等。
11、教室、多媒体课室、多媒体教室、多媒体室等课室名称不一致。
二、工作安排
1、整改过程需要型号、存放地点等相信息修改的,统一提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统一处理。
2、各学院部门核查实验室、活动室、实验准备室等实验教学场所是否需要安装投影仪,教师位是否需要安装教师电脑,或增加补其他多媒体设备,于4月17日前将相关需求提交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统筹安排补充。
3、各学院和部门按《预评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核查整改工作安排清单》(见附件)逐项落实整改工作,整改过程中及时反馈遇到的问题,及时沟通处理。
4、本次整改过程中在对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核查中的相关信息需要修改和调整的,请向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提交修改和调整意见,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统一安排处理。
三、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领导要重视设备资产核查工作,加强核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学院/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核查工作和联络工作,具体负责配合此次核查工作,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确保仪器设备核查整改彻底、全面,核查数据做到真实、准确。
2、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核查工作根据任务推进情况进行考核,纳入学年实验员绩效考核重点内容。
3、实验室使用记录规范化检查
加强实验室日常管理和安全检查,督促实验师生认真规范填写实验室使用记录和实验室开放记录,实验管理员要按实验室运行情况及时认真填写实验室日志、仪器设备维修记录等。期末整理各实验室各种资料,对规范性和完整性进行检查,对不规范和不完整的记录要进行整改,完成实验室使用记录归档。
4、加强期末教学仪器设备状态和动态检查。实验室管理人员对实验室设备状态进行全面检查和必要的维护,对需要维护或维修的设备要及时下单安排维修和维护。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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