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庆节、中秋节节前假后教学检查的通知
为确保教学有序开展,保证授课质量和学生学习效果,现开展国庆节、中秋节节前假后的教学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广州、江门两校区9月30日(星期二)、10月9日(星期四)按教学计划进行的所有课程。
二、检查方式
学校检查和各学院自查相结合。
三、检查安排
1.学校巡查由教务处组织实施,并填写相关巡查记录表。
2.学院由院领导带队,全面检查9月30日、10月9日教学组织安排与执行情况、学生到课情况等。
3.教学检查完成后,将检查情况电子版和纸质版复印件提交教务处汇总。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务必通知本院师生认真查看课表,按时上课,杜绝迟到、早退等现象;不得随意调课,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2.学校、学院巡课时检查教学组织、教学秩序、教师授课等情况,重点检查学生出勤情况,认真填写《9月30日课堂巡查记录表》、《10月9日课堂巡查记录表》。
3.检查人员在检查过程中要严肃认真,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整改。
城建与资源勘探学院
2025年9月29日
终审:城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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