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工作职责-主席及副主席 作者:土木系 发布时间:2008-01-15 00:00: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土木工程系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工作职责-主席及副主席 主席(兼团总支副书记): 第一,代表学生会主持全面工作,并及时向系有关负责领导请示和汇报学生会工作; 第二,负责检查、督促和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工作; 第三,并及时作出总结和提出建设性意见。 副主席: 第一,协助主席协调好系老师和学生的关系,必须参与或监督各部门开展的各项活动和工作;第二,定期向主席递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第三,协调好各分管部门的运作;第四,服从团总支书记的分配。 分享到: 【打印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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