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团委概况>制度条例>详细内容

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共青团规章制度

作者:校团委 发布时间:2014-04-03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学院团委是在广东工业大学华立学院院党委领导下,负责全院共青团工作和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群众团体。具体负责团籍管理、团员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团员发展和推荐团员作为党员发展对象,对团员进行表彰、奖励和处分,指导院学生会团委会和学生社团开展工作,负责全院团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组织下属学生主题教育活动和文体活动、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科技学术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济困助学活动。同时,还协助学生处和系部做好共青团干部的配备、管理和考核工作,协助系部学生管理专干做好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院团委下设团总支、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数字新闻中心、影音信息部、青年志愿协会等部门。为更好地明确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岗位责任制。
 
一、团委书记职责
     1.全面负责团总支工作,主持召开全体总支会和团总支扩大会,传达党的指示和上级团委决议,研究确定团总支的工作任务。
     2.负责院共青团工作的计划、检查、总结工作。经常向党委反映情况,汇报并请示工作,及时向下级团组织布置工作,交流情况。
     3.经常帮助指导各系团总支开展工作,组织好团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团干部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4.配合党委做好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和学生党员教育工作。
     5.开展调查研究,熟悉团情,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6.集中力量抓好每阶段的中心工作,督促团支各部门做好经常性工作。
     7.抓好团总支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当好“班长”,加强团总支内部的团结,增强领导班子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关心团总支人员的学习、工作、生活,充分调动内部人员的积极性。
     8.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实行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9.负责本单位的综合治理工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有关事宜。
 
二、团委副书记职责
     1.按照团总支的工作职责,协助团总支书记处理日常工作。
     2.了解各下属支部组织建设情况,注意考察、选拔团干部,对团的活动、组织生活安排、团组织的加强、调整、充实等提出计划和建设。
     3.抓好团干部的教育培训,安排好团员教育和团校工件。
     4.根据实际情况,具体负责大型教育活动和文体活动的组织协调,组织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活跃校园生活,组织好大学生的科技创新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5.配合学院做好宣传工作。
     6.负责指导和帮助学生会组织、学生社团组织开展工作。
     7.开展调查研究工作,及时掌握团员思想动态,解决新问题,探索新规律。
     8.抓好分管的工作。
     9.完成学校领导和书记交办的其他有关事宜。
 
三、团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会议通知、会议记录,负责清理、保管团委有关文件、资料,做好各种资料存档和立卷工作。
     2.负责团委各类公文、材料的起草、送审、报送和分发。
     3.负责对外联络及接待工作,处理有关来信来访,综合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4.负责团委办公用品、报刊资料的领取和整理工作。
     5.负责办公室的卫生、值日,负责办公室部分公共财物的管理。
     6.负责对办公室的值班制度的制定、值班干部的培训等,并做好会议、活动的干部考勤工作。
     7.负责做好团委重大事件的记载工作。
     8.完成团委老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组织部职责
     1.负责团总支的组织工作,围绕院党中心工作对团的组织生活安排并提出计划。
     2.负责协调团总支及直属支部的机构设置、班子配备、干部队伍建设。
     3.研究制订落实团内生活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基层团组织的工作考评,管理专兼职团干部。
     4.做好团籍管理和团员纳新工作,组织团校培训,做好团员主评议、推优入党工作。
     5.负责团费的收缴工作,年终作出团费收支报告。
     6.具体办理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评选表彰工作。总结交流基层团组织的工作经验和先进事迹。
     7.完成正、副书记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宣传部职责
     1.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团组织的有关决议精神,抓好经常性的宣传报道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研究团的发展战略,探索新时期团的工作思路,配合学校党委工作中心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3.负责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动态,特别是团员青年在寒暑假前后及国家重要政策出台前后的思想动态,及时上报突发事件信息。
     4.负责办好团总支的工作简报和相应板报等。
     5.负责组织宣传干部和业务培训和考察,组织开展全系团的工作宣传,负责对校内外的宣传报道。
     6.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7.完成正、副书记交办的其他任务。
 
六、数字新闻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各类团委活动的新闻稿撰写。
     2.负责更新团委主页以及团委博客的内容。
     3.负责定期编辑《大学生报》和《华立青年》并出版,使其成为学生思想交流和校内学生活动宣传的重要阵地。
     4.负责知道开展校园各类征文活动。
     5.完成团委老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团委影音信息部工作职责
     1.负责音响的保管、外借、回收等工作。
     2.负责审批各组织提交的音响借用申请。
     3.负责音响的维护及调试工作、跟进各组织使用音响的情况。
     4.负责各类活动的相片、录像等影音信息资料的收集和存档。
     5.负责电子喷画海报的编辑和出版。
     6.完成团委老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主要职责:
     1.负责我院青年志愿团的发展与建设工作。
     2.及时准确的传达学院团委下达的精神和决定,配合学院开展各项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并针对我系特点,组织计划开发系部特色性志愿服务活动,并做监督与落实,做好详细记录。
     3.做好志愿者宣传与落实,认真组织好一年一次的志愿扫募工作,并负责好新团员的管理与教育工作。
     4.负责了解我院志愿团青年的思想动态,特别是团员青年在寒暑假前后的思想教育,及时上报突发事件信息。
     5.做青年志愿团的外联工作,协调处理好各项事务。
 
 
     一、支部团员大会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团支部书记主持。
     二、支部团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学习、传达上级团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决定在本单位贯彻落实和计划和措施;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如何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以及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讨论团员青年的要求和意见,研究如何团结青年、教育青年、服务青年等事宜;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讨论接收新团员,以及提出对团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等。
     三、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本级团组织的工作需要及上级团组织和本级党组织的指示要求确定;会议应建立专门的会议记录簿,指定专人负责记录(一般由组织委员记录)。
 
 
     团的组织生活,是团组织对力员进行教育和团员自我教育的基本形式。通过组织生活,可以提高团员的思想觉悟,使团员在组织的引导下不断进步。可以说,团的组织生活是团的基本组织进行思想建议、组织建设的重要途径。没有正常的团组织生活,团组织的严密性就失支了思想基础。
     团的组织生活的内容具有统一要求、相对稳定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下方面:
     1.组织团员学习党和国家的现行政策。组织生活中,团支部可以联系当前的实际,开展形势政策教育。
     2.帮助团员掌握团的基本知识。团的组织生活可以通过团课形式,帮助团员了解的历史和团的光荣传统,明确共青团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团组织的基本任务是什么、团组织是依据什么原则组合而成的、团员的权利、义务有哪些等等,促使团员按照团组织的有关规定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履行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更好地青年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组织团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团支部应定期开展民主生活会,针对团内存的问题和团员中存在的缺点和错误,展开讨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分清是非,纠正错误。
     4.帮助团员了解党的基础知识。共青团担负为党培养和输送新鲜血液的光荣任务。团支部庆在同级党组织的指导下,通过团的组织生活,帮助团员全面了解党的性质、任务、奋斗纲领和最终目标,激励团员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为党的事业奋斗终身的崇高信念。
     5.组织团员讨论、落实团的工作。团支部并充分发挥组织生活的重要作用,在团的工作制定和执行过程中,要组织团员对团支部的工作进行充分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吸取团员的合理建议,同时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办法,并对团员执行团支部决议、完成团支部交给的工作任务的情况进行检查,表扬好的,批评差的。另外,团支部的还可以通过团的组织生活,了解并及时解决团员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的各种困难。
     团的组织生活主要包括团课、民主生活会、学习活动三种形式,其中学习活动在团组织生活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是团的组织生活主要的经常性的内容。对于团的组织生活的基本要求是:建立制度;坚持正面教育;保证全员参加;结合实际确定内容。另外,为了扩大教育面,团支部还可以吸收团外青年积极分子参加或列席团的组织生活,但人数不宜太多。根据团的有关文件规定,院团委要求各系团总支两周至三周开展一次的组织生活。
 
 
     为了更好的做好团员发展工作,壮大团的队伍,院团委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团的青年要向团支部提出申请,填写入团志愿书,有两名团员做介绍人。入团申请内容包括:本人概况和简历,对团组织的认知,入团动机和努力方向。提出入团申请,一般应写书面申请书。经支委会研究,认为入团申请人已经具备入团条件,便可发给《入团申请书》。《入团申请书》是青年积极分子郑重向团组织表达入团意见的书面凭证,要认真、实事求是地填写。
     二、介绍人应负责地向被介绍人说明团章,向团组织说明被介绍人的思想、表现和经历。入团介绍人必须是本支部的团员或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受留团查看的团员,在留团查看期间,不能做入团介绍人。入团介绍人可以由申请入团青年自己选择,也可以由团组织指定。
     三、经支部委员审查合格,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其程序一般为本人宣读志愿书;介绍人详细介绍申请情况;团员讨论发言;团员举手表决;主持人宣布支部大会决议;申请人表态。讨论接受青年入团的支部大会,必须有该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出席才能举行。表决时,须由到会所有表决权的团员半数以上同意,才能通过。不能以个别征求意见的方式来代替支部大会的表决。
     四、报系团总支审核后再报院团委批准。青年被批准入团后,团支部应及时将院团委的决定通知本人,并在支部团员大会上宣布。被批准入团的青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起取得团籍并计算团龄,从院团委批准的那个月开始交纳团费。
 
团员团籍管理制度
 
一、超龄离团团员的团籍管理
     共青团是青年的组织,团员年满28周岁时,应由本人向团组织提出离团申请,由团支部召开大会宣布其超龄离团原因,并在团员证“超龄团员离团纪念栏内注明。超龄团员离团以后,应报团总支再报院团委备案,院团委应该在该团员的入团志愿书及团员登记表上注明该团员何时何地因超龄离团,并将其档案送交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保存,并交保管单位。
 
二、团员入党后的团籍管理
     团员入党后,在预备期间仍然保留团籍,在转为正式党员后,团籍自然取消,由团支部在团员大会宣布其入党离团即可。如果在团内担任工作,则转为正式党员后,仍然保留团籍。团员入党后,如果是因为不具备党员条件而被取消党员资格,其团籍不应取消。如果是因为犯错误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则应根据其所犯错误的情节、性质基本人承认错误的态度和所犯错误造成的影响,考虑是否给予团内处分。
 
三、出国团员的团籍管理
     团员出国或去港澳定居者,一旦其出境,即停止团籍,本人如要求退团,可按照团章规定,办理退团手续。团支部可将其团员证收回上交院团委保存备案。如期回国经审查无问题者,团支部应及时恢复其组织生活。团员出境超过假期一年以上者,按自动脱团处理,如发现此间本人有严重问题,可以给予开除团籍的处分。团员的国外学习、工作期间,年满28周岁时,由国内原单位团支部对其做出超龄退团处理。
 
四、自行脱团的团籍处理
     团章规定:“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团员只要有上述两种情况下的一种,就可以被认为是自行脱团(没有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没有注册的也应该认为自行脱团)。经核定确定后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除名后,报团总支批准。批准后应通知本人。团员自行脱团后,团组织应在其入团志愿书和团员登记表的备注栏中注明情况,写明自行脱团的日期。
 
五、主动要求退团的团籍管理
     团章规定:“团员有退团的自由”。团组织是一个政治色彩较强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当极个别的团员因政治热情减退,不愿意继续留在团组织正发挥作用,主动提出退团要求,是正常的,也是允许的。团支部对于提出退团要求的团员,要深入了解其提出退团的原因、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区别情况,妥善处理。经教育后,提出退团要求的团员如果愿意继续留在团内,应当得到允许和鼓励;如果坚持要求退团,则应由本人向所在支部委员会提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宣布除名(不需通过),报上级团的委员会备案。团员退团后,团组织应在其入团志愿书和团员登记表备注栏中说明情况,并写明退转团日期。
 
 
     一、本规则是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证暂行管理条例》(下简称《条例》)而制定的具体实施规则。
     二、团员证分级管理职责:团员证分级管理的职责划分是:
     1.院团委作为本校团员颁发单位,主要负责团员证的颁发(补发)、收回和注销的审核批准。
     2.团总支主要负责颁证具体工作及团的组织关系接转、团员荣誉记载、团员入党和超龄离团注明、团员登记册建立、团员档案管理、年度团籍注册等工作。团支部主要负责收缴团费记载、团员年度鉴定卡记载、团员花员册的建立等工作。
     三、团员证的功能:团员证的功能除《条例》第二条规定的七种外,将“团费收缴卡”改为“团员年度鉴定卡”,记录团费收缴情况和参加团的组织生活等情况。
     四、颁证手续与编号:向团员颁发团员证一般般履行下列手续:
     1.新入校团员必须向总支转交组织关系介绍信;
     2. 团员进行自我总结评估,对团员的权利义务作出严肃的承诺;
     3.团员交纳团员证工本费和照片;
     4.填写团员证有关内容;
     5.填写团员证共名册,进行团员证编号;
     6.加盖专用钢印;
     7.进行计策颁证仪式。
     五、对颁证对象的有关规定:团员的颁发对象以具有团籍的共青团员和共产党员。具体按《条例》第八条。
     对下类对象予以缓办颁证:
     1.组织关系接转不清楚的;
     2.留团察看处分期间;
     3.其他经团委会确认应予缓办者。
     下类对象不予颁证:
     1.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尚未作自动退团处理的;
     2.已提出自愿退团,尚未予以团内除名的。
     其一般程序为:
     ①团员每年春季开学后两周内持证向所在团支部申请注册。申请时上交“团员年度鉴定卡”,并附个人遵守团纪、文明素养、完成团内任务的小结。
     ②以组织生活形式,由团员互相交流参加团活动情况;支委会向全体团员报告一年来的工作,接受团员监督。
     ③支部检查团员年度鉴定卡,对团费交纳和参加组织生活的登记情况,进行逐个考核,并将卡片和考核情况上报团总支。
     ④对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由团总支在其团员证上“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加盖注册印章,同时发给下个年度“团员年度鉴定卡”。
     ⑤支部根据注册情况,修订《团员花名册》,搞好年度团员统计。
     ⑥在注册期间,办理超龄团员离团手续。
     注册条件为:能够正常参加团的活动,按时交纳团费。对不符合注册条件的团员,现有组织做出公开处理,再视情况是否补办注册手续,六个月内不注册的,作自动退团处理。对于因休学等原因外出的团员在三个月内能返因,返回后予以注册。三个月内不能返回的,按有关规定做出安排。团员受留团察看处分期间,其团员证由院团委收回。察看期满,恢复团员权力后,将团员证发还本人并及时注册。
 
度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不断为党输送新鲜血液,培养优秀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要措施。为进一步做好“推优”工作,根据我系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开展推优工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系党总支(支部)的领导下,以系团总支为基础,使团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的主要来源。
 
二、 推荐原则
     1.采取自上而下的推荐办法;
     2.采取走民主渠道,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推荐;
     3.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以基层团支部为基础,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有计划地进行。
 
三、推荐对象
     1.优秀团员、团干部、优秀团支部书记、优秀学生会干部
     2.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获得者
     3. 团员先进模范人物
     4.其他的优秀团员
 
四、 推荐的基本对象
     1.热爱中国共产党,向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加党团理论知识学习,成绩合格。
     3.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学校、学院开展的各项活动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4.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成绩优良。
     5.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五、推荐程序
     团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向党组织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原则上每学期推荐两次,一次为学期初、一次为学期中,也可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一> 推荐入党积极分子
     1.团支部委员会初步推选。根据推荐基本条件,团支部委员会在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学中,经充分酝酿,讨论提出入党积极分子的初步名单。
     2. 团支部评议。召开团支部大会,首先介绍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第二、推荐人选向团支部作简要的思想汇报;第三、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无记名投票。
     3.推荐考察。团支部委员会汇总团员意见后,进一步讨论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并分别写出推荐意见报系团总支审核后报院团委。
     4. 审核推荐。系团总支根据团支部推荐意见,经集体讨论之后,将名单报学生所在党支部,学生党支部指定专人进行培养。
     5.填表  推荐对象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二>推荐党的发展对象
     原则上,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的培养教育后,经团组织推荐,党支部研究决定,可以列为党的发展对象。
     1.团支部委员会初步推选。根据推荐基本条件,团支部委员会在入党积极分子中,经充分酝酿,讨论提出党的发展对象的初步名单。
     2.团支部评议。召开团支部大会,首先介绍拟推荐党的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第二、推荐人选向支部大会作简要的思想汇报;第三、团员进行民主评议,无记名投票。
     3.推荐考察。团支部委员会汇总团员意见后,进一步讨论研究,确定党的发展对象名单并分别写出推荐意见报院团委。
     4.审核推荐。系团总支根据团支部推荐意见,经集体讨论之后,确定推荐对象正式名单。
     5.填表  推荐对象填写《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登记表》。
 
团员的收缴与管理制度
 
     团费收缴工作是团支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他不仅是团组织管理教育团员的一项制度,也是团员的团组织保持经常联系,在经济上支持团的工作,履行团员义务,不断增强组织观念的一种必要形式。因此,团章规定,每一个团员都必须按时向团组织交纳团费。
     青年入团后,应从上级团委批准其为共青团员的月份开始,每月按时由本人向团组织交纳团费,直到离开团的组织为止。
     交纳团费的具体规定如下:
     1.团费一律按每月1元交纳,自愿多交纳者不限。
     2.如被开除团籍的团员,在恢复团籍后,在开除团籍处分期间的团费可以不再补交,如本人自愿补交,团支部也可以接收。
     3.受留团查看处分的团员。在查看期间仍应按团章规定交纳团费。
     4.团员入党,在预备期只交纳党费,不交纳团费。
     5.外出流动团员,参加所到地区团组织活动的,可向该团组织交纳团费。所到地区团组织应将其交纳团费的时间适当延长,但不能超过6个月。
     团费是团组织活动经费的来源之一,是团组织开展活动,活跃团的工作的重要物质条件。因此,团支部要认真做好团费收缴工作,并经常教育团员认识交纳团费的意义,督促他们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按规定交纳团费。对于个别连续6个月以上不交纳团费,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或不做团组织分配工作的团员,应按团章规定进行教育处理。
 
三会一课制度
 
一、团(总)支委员会议
     (一)团(总)支委员会是为完成支委员会工作任务而召开,正常召开支部委员会议有利于团支部实行集体领导,正确地解决问题。
     (二)团(总)支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建立会议纪录薄,会议有议程、有工作记录。
     (三)团(总)支委员会每学期一次向团员大会报告工作。
     (四)召开团(总)支委员会应注意:
     1.做好会前准备工作。会议内容、讨论问题,要求事先通知各支部。
     2.要对所讨论、研究的问题事前进行一些调研。
     3.要抓主要矛盾,解决主要问题,要充分发挥民主。
     4.如支委会意见不统一,不要急于表决。
     (五)召开团(总)支委员会扩大会议,到会的支委必须超过委员半数。列席会议的同志只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
     (六)团(总)支委员会决议,要在充分讨论、协商基础上举手表决,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所讨论的总是发表意见和表决结果写进决议。
 
二、支部团员大会
     (一)支部团员大会是全体成员共同讨论、决定重要总是的会议,是支部的最高权力机构。
     (二)支部团员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每学年召开一次支部选举大会。
     (三)支部团员大会主要任务:
     1.学习和讨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的组织建设和工作条例、规则。
     2.讨论如何创造性贯彻执行上级团委的决议,决定本部的重要工作和活动计划。
     3.评议支委会的工作报告,并提出种种有益的建议和批评意见。
     4.开展正常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表彰先进,讨论团员的奖励和处分。
     5.选举支部委员会,选举出席上一级团代表大会的代表。
     (四)支部大会召开要有明确的议题,会议前做好准备,会中发扬民主。
     (五)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会议支部大会的决议,决议要是书面形式,并记录会议内容情况团员意见发表和表决结果。
 
三、团小组会议
     (一)团小组是团支总后组成部分,是团支部为便于团员进行教育、管理和开展活动而划分的相对独立的活动单位。
     (二)团小组会议,由小组长召集,每月开一次。
     (三)会议工作任务;
     1.开展团的活动。
     2.学习党知识。
     贯彻执行支部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